西杰印象视觉创作社
摄像服务合同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摄像助理名,在甲方举办活动中以数码摄影\\摄像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摄像服务。
乙方提供化妆师名,在甲方摄像活动中可以为新人化妆\\补妆的方式,提供一对一化妆服务。
乙方提供外景车辆,在甲方摄像活动中可以提供接送新人服务。
第二条服务内容
摄像要求:
使用松下NV-GS258K 3CCD专业摄像机
后期制作光盘交付
后期制作要求:摄像全部后期电脑编辑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条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影与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小时;()
西杰印象视觉创作社
第四条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即(小写)元。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现金支付
(二)付款
甲方活动结束后即支付款项50%,余款待后期制作完成后全部支付。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址:
传真: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址:
传真: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摄影摄像服务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