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报告
为牢记宗旨,服务人民,矿党政班子全体成员作八项廉政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二、廉洁奉公,坚决拒收他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因特殊情况无法当面拒收的,应立即如实向组织报告并如实上交。
二、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凡是向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要坚决拒绝,并且还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党委矿纪委将其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干部要注意观察。
四、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任何人打着矿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凡是以矿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并向矿纪委报告。
五、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移风易俗,不大操大办家中婚丧嫁娶事宜,更不借机敛财、坚决不参与赌博和以公款支付的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八、不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插手和干预原煤销售及物资采购及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等事项。
我有决心言出必行,绝不失诺,诚恳全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上述公开承诺进行监督,并支持我履行诺言。
《煤矿廉洁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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