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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讲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03:15: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兼职讲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内部培训兼职师资队伍,营造一个人人愿意当讲

师的良好氛围,实现讲师资源共享,以保障公司各类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促进生产率的提升。

二、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培训兼职讲师的选拔、培训、考核、认证、聘用和管理。

三、名词解释:

1、兼职讲师:在某岗位担负管理或业务工作职责,同时,经过公司人力资源处认证,颁发加盖公司A类章的《聘书》,在公司范围内讲授A类或B类课程的授课人员。

2、讲师级别:依据《公司兼职讲师管理规定》,结合实际,讲师由高到低依次分为:★★★★★讲师、★★★★讲师、★★★讲师、★★讲师、★讲师、助理讲师六个级别。

3、课程类别:课程可划分为两大类,A类课程:是指课程生命周期较长,内容架构不会随公司业务发展和组织结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的课程;B类课程:是指课程生命周期较短,内容架构因公司制度规范、流程、工作方式变化而不断更新的课程。

第二章:兼职讲师任职资格

一、高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能够为人师表

二、本人志愿成为兼职讲师,承担兼职讲师职责,履行兼职讲师义务

三、具有一定的讲课经历,教师享有优先候选权

四、助理讲师任职资格:中专(或相当)以上学历,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五、星级讲师任职资格:专科以上学历,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或中专(或相当)学历,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

第三章:兼职讲师认证程序

一、认证组织构成与职权

1、认证小组组成:为评测公司兼职讲师候选人授课能力而成立的临时性工作小组。每次认证活动,认证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兼职讲师队伍建设的培训专员担任组长。认证小组须在认证前两周选定

2、认证小组职责:辅导兼职讲师参加认证、资格审查、课程评审、试讲评审、认证实施等。

3、认证小组权限:有权对三星级以下兼职讲师资格认证,并有相对应的资格取消权限。四星级以上兼职讲师的认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实施。

二、认证原则与标准

1、认证原则

 按照课程对讲师进行资格认证,讲授新课程需要进行新的认证

 三星级以下讲师资格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由人力资源处重新确认其讲师资格 

 讲师认证起点为助理讲师认证或一星级讲师认证,任何兼职讲师只有在获得较低一级讲师资格后才能申请高一级讲师资格认证,不得越级认证。 兼职讲师认证每年举办一次,时间为教师节前两个月内,且在教师节庆典会上进行讲师资格证书颁发。

2、认证标准

助理讲师:

自主开发一门课程,且课程资料符合标准

年度授课10学时以上、平均满意度70%以上;

参加讲师技能培训,并获得讲师培训结业证书;

★级讲师:

自主开发一门课程,且课程资料符合标准

年度授课15学时以上,平均满意度75%以上;

参加讲师技能培训,并获得讲师培训结业证书

★★级讲师:

获得两门课程的★讲师聘书、且聘书有效。

年度授课20学时以上,平均满意度80%以上。

★★★级讲师: 

获得三门课程的★★讲师聘书、且聘书有效。

年度授课30学时以上,平均满意度85%以上。

3、课程资料标准

 参与评审课程须为自主开发,不能完全使用别人课程

三、认证程序

1、认证程序:

由“讲师候选人选拔、讲师资格审查、认证课程审查、课程试讲评审、课程实践评审、审批与证书授予”等六个步骤构成。

2、讲师候选人选拔:

人力资源处每年教师节前两个月,向公司发送《关于兼职讲师认证通知》,各部门根据通知,确定讲师候选人并填写《兼职讲师申请表》,填写好的申请表在人力资源处存档备案。人力资源处根据相关标准确定分部兼职讲师候选人。

3、讲师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处接受提名后,将对候选人讲师资格进行以下内容审查:

A、任职资格审查 B、讲师培训结业证书 C、授课经历

4、认证课程审查:

在认证期内,讲师候选人须向认证小组提交符合要求的课程资料(含讲师手册和学员手册两部分),认证小组根据认证标准对课程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则安排试讲。

5、课程试讲评审:

根据认证小组的安排,讲师候选人向认证小组试讲,试讲讲师按照规定时间讲授课程,试讲结束后,认证小组根据《讲师试讲/现场测评评分表》对讲师候选人进行打分,助理讲师和★级讲师得分在70分以上者为合格,★★级讲师和★★★级讲师得分在80分以上者为合格,否则须进行二次试讲。两次试讲均未通过者,需要重新申请。

6、课程实践评审:

试讲通过后,讲师候选人需要向学员授课,助理讲师授课对象为工人以上人员,人数不低于10人,授课满意度达到75%以上为合格;一星级讲师授课对象为管理技术岗以上人员,人数不低于15人,授课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为合格;二星级、三星级讲师授课对象为原正式岗人员,人数不低于20人;授课满意度达到85%以上为合格。 认证课程资料由讲师手册、学员手册两部分组成 讲师手册、学员手册依据标准模板进行编制

7、审批与证书授予:

候选讲师全部通过以上考核后,讲师认证通过,人力资源处将在教师节庆典会上给予頒证。

第四章:兼职讲师的职责

一、课程讲授职责:讲师须对课程讲授内容全权负责,保证讲授内容正确、科学,符合

企业文化,并根据公司或部门业务的发展不断更新、完善授课内容和培训教材。

二、教学效果职责:讲师须准确把握客户的培训,并根据需求,设计制作教材,采取灵

活的培训方式、方法组织培训,保证培训效果。

三、教学任务职责:

1、兼职讲师在取得惠阳分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的一年内必须完成认证标准中所规定

的相应级别的年度授课时数和教学满意度任务。

2、任何兼职讲师均有义务接受并完成惠阳分部人力资源处讲师认证小组安排的获认

证课程的教学任务。

3、任何兼职讲师都有责任配合本部门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完成相应教学任务。

第五章:兼职讲师权益

一、授课津贴:任何通过认证的兼职讲师每年均享受一定额度的课程开发津贴,助理讲师每

人每年50元,一星级讲师每人每年100元,二星级讲师每人每年200元,三星级讲师每人每年300元。

二、授课酬金:参见附件:《讲师授课酬金管理规定》

三、享有权利

1、享有讲师晋级权利

2、享有教师节休假半天及参加当天联谊活动权利

3、享有参与培训业务和学术交流权利

4、享有优先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外派(请)培训权利

第六章:兼职讲师考核与奖惩

一、兼职讲师考核:每年惠阳分部讲师认证小组均会对通过认证的兼职讲师履行职责义务的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并对讲师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备案和回馈各自部门经理。

二、兼职讲师评优:每年教师节期间,人力资源处将组织年度“优秀兼职讲师”评选活动,获得优秀兼职讲师称号者,将授予“年度优秀讲师”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兼职讲师惩处:通过认证讲师,如果出现以下违规现象,人力资源处视其所在部门对其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其讲师资格:

1、授课多次迟到或无故不到者。

2、取得资格证书后,一年内未能完成规定授课时数的60%者。

3、一年内,学员对讲师授课满意度评分在65分以下的次数占总授课次数50%以上者。

4、讲课内容严重违背公司和企业文化者。

第七章:讲师资源管理

一、讲师档案管理:通过认证,授予资格证书的兼职讲师(含助理讲师及星级讲师),由人

力资源处培训专员管理,管理工作包括:讲师档案管理、课程资料管理、授课记录的收集整理、培训信息的公布等。

二、课程资料管理:经认证的所有课程资料(含教案)实行A、B分类管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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