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情况:两层砖混,装修情况:清水。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自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0年,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28年11月27曰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任理由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年)支付租金给甲方,毎年11月27日付清。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装修改造。
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重新设计与装修改造,甲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装修设计与改造费用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需要甲方名义配合时(如与邻居协调或需要申请政府),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电费;(按电表度数支付) 第十条
房屋拆迁
甲方提供给乙方为砖混结构两层清水房(附件为电子照片备档)。如遇政策原因需要拆迁,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甲方获得清水房条件下政府给予的赔偿部份,乙方投入的装修设计施工费用赔偿部分归乙方所有且乙方有权参与赔偿谈判。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给乙方;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来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继续租赁给乙方;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双倍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来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曰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曰
年
月
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