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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纠纷大矛盾纷纷走进调解室

发布时间:2020-03-02 21:32: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小纠纷大矛盾纷纷走进调解室

当大多数群众切实分享到城市发展、生活改善、文化精神生活丰富等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成果的时候,因社会经济转型导致的各种利益诉求“碰撞交织”,涉及民生、发展类的纠纷高速增长,由小矛盾、小纠纷逐步演化产生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易激化的特点突出,如何通过法治手段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化解纠纷,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重视。

2007年,江苏省司法厅在“大调解”工作基础上,率先建立矛盾纠纷分析排查预警机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面向群众一线的“耳目前哨”作用。2011年5月,在江苏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群众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罗志军强调,要重点完善诉求表达机制、矛盾排查和预警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使诉求表达渠道更畅通、接收更有效、行为更有序,做到发现在早、行动在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调处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南京、无锡、苏州和淮安等地走访多个县市区相关部门,采访了一线单位畅通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创新实践经验。

畅通信息调处及时调解很受宠

宜兴市2012年8月的矛盾纠纷排查报告显示,当月排查出民间纠纷548起,其中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占24.6%,损害赔偿纠纷占53.5%,劳动纠纷占15.3%。这些纠纷绝大部分不涉及政府部门,仅仅是民间的小矛盾引发。但宜兴市司法局局长陈法荣认

为,作为承担社会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之一,发挥村级调委会等基层一线的“耳目前哨”,主动抓取信息,建立起有效的预警机制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期显得异常重要。

预防一起案件激化、调处好一起疑难纠纷,不仅节省大量社会资源和处理过程中的行政成本,也有效畅通了群众诉求和维权渠道,减少了群体性纠纷隐患发生。近几年,包括非正常死亡等疑难案件纠纷,在普法宣传和引导中纷纷“走进”了基层调解室的大门。

“要是基层掌握信息不畅、调处不及时,就很难将类似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南京市溧水县洪蓝镇党委副书记司徒荣保认为,非正常死亡纠纷大多都一时难以区分责任,人民调解就发挥出了介入及时、调处时间短成本低、调解现场交付的优势,在基层的作用日益受到群众认可。

在常熟市,重点企业设立独立调委会、行业协会建行业协会调委会、小微企业以村(社区)分片成立企业调委会的三个层次调解组织建立。将涉及行业纠纷、劳动争议、产品质量纠纷等民生发展纠纷信息排查和调处纳入规范管理轨道,仅其中的汽车市场调委会去年一年就调处各类纠纷100余起。

“围绕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诉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已经普遍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日报、周报、季报、专报、通报等机制。”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介绍说,人民调解职能伴随着社会矛盾凸显逐步延伸发展,随着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大对接格局纷纷建立,一些疑难复杂纠纷和敏感性纠纷也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各级调解室,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起

到了重要作用。

树立“有纠纷找司法”维权意识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少数群众对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存在错位认识,一些个案纠纷原本应当进入司法程序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却因为个体诉求超越了当事人的承受力,而转嫁给了信访环节。

据江苏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仅2011年到该中心重复信访的就占45.7%,其中有些政法部门已有明确复查结论,有的已被终结,有的要求过高、无理缠访,耗费大量司法资源,重复来访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对这一扭曲了的“维权观”,要靠大力加强司法公正,也要紧密依靠普法宣传,让合理合法诉求得到有效维护,让觊觎这种现象、企图从中“渔利”的人得到一定惩戒,辨别是非责任、彰显司法权威。

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沈国新认为,围绕各种利益诉求碰撞交织的现状,要通过加强法治理念和手段创新社会管理,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将群众诉求引导到法治途径解决的轨道上运行,将极大改善当前矛盾纠纷“难调难处”的局面。

据了解,宜兴市自2008年5月将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合署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办公后,党政主要领导接访工作也定期安排在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截至目前,市委书记、市长直接接访26次,批示矛盾信息专报达17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视,有效摒除了以往涉稳信息“体制内流转”的限制,在群众中逐步树立起了“有纠纷找司法”的维权意识。

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的顶层设计

江苏省委政法委于2010年8月牵头成立了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并在全省各市县成立了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在畅通信访渠道上通过分类指导、编发涉法涉诉来访情况专报、领导干部接访等举措,整合信访资源,着力在研究会办疑难信访案件上下功夫,解决了一大批单一部门难以化解的“老大难”问题和“骨头案”,并通过跨省协调协商化解机制,推动疑难案件解决。

在南京市溧水县,县司法局建立了突发性、群体性重大纠纷不超过1小时、一般纠纷不超过24小时的信息报送机制,并对纠纷进行三级预警分级管理,仅今年经过筛选出的重大复杂纠纷和容易激化冲突事件信息就有29条。

9月4日,苏州市吴中区召开了区委书记参加的推广“村民联系卡”制度现场会,规定村干部要每周走访一次固定或分片联系的村民,并将情况记录在案,还要定期对走访信息评估小结。

在淮安市清河区,新建成的“社会管理中心”从做好“顶层设计”入手,将矛盾化解作为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的最终目标。群众服务引导台、网络视频服务区、等候大厅、重点部门驻点调处办、矛盾排查分析办、风险评估中心、社会管理信息中心等一应俱全。

在无锡市,为了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每月在当地主要媒体都会见到“各市(县)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公示”版面,领导姓名、分管工作和接访时间地点都明确公示,还同步公示了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检察院、人社局、环保局、建设局等群众诉求重点单位的接访安排,供群众自行前往。

调处成功率纳入科学发展考核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认为,矛盾纠纷排查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源头治理工作,要努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08年7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在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中,率先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纳入“平安社会指数”中,使该项指标对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起到了引领作用。2011年5月,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群众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纳入了要组织实施好的6项行动计划之一加以推进。2012年3月,省综治委专门成立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了领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预防、预警、排查和化解的重任。

各级政法部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下足了功夫。江苏高院在各级法院全部建立起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30余项职能服务,仅2011年就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8万次,还在人民法庭和基层单位设立了1109个诉讼服务站,基本实现了诉讼服务的全覆盖。江苏检察机关通过积极搭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推动检务公开和方便群众投诉,还通过检察长批阅举报信制度,去年以来三级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举报354件675人次,批阅群众来信1万余件,对群众举报的472件重要线索提出批办意见。

2011年5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提高群众对法治的情感和心理认同的角度,要求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活

动、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李小敏认为,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将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起群众理性合法维权的意识,也将有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稳定。

矛盾纠纷调解室

信访局矛盾纠纷受理室大调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大调解 大排查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要点

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汇报

某矛盾纠纷“大调解”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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