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园林景观部分分包合同书
承包人:杨再然(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湖南南县中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鉴于发包人(铜仁云林仙境有限公司)已与四方签订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铜仁云林仙境旅游景区漂流绿化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铜仁市碧江区桐木坪乡卜口村夹岩组
分包工程承包内容:甲方跟发包方(铜仁云林仙境旅游有限公司)签订的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圆形仿木22-25cm的葡萄架”改为“根据仿真要求大小的仿藤葡萄架”为准。
二、分包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价约捌拾万元整(¥:800000元),按每组(约5米一组、以现有预留结构孔为准)叁仟伍佰元计算,结算按工程实际量计算为准。(本工程乙方不承担任何管理费及税费)。
三、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付贰万元(¥:20000元)做为预付款给乙方,然后按工程进度(每完成10组计3.5万元的70%即2.45万元)结算一次(不含预付款2万元),余款30%待完工后付清25%即约20万元,剩余5%即约肆万元做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在一年内付清。
四、工程工期
乙方确保2014年月日开工,于2014年月
日完工,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误工则时间顺延。
五、双方的责任
甲方:(1)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2)无偿提供架跳方便乙方使用至工程结束。(3)无偿提供水电方便乙方使用至工程结束。(4)无偿提供场地住宿及生活方便乙方至工程结束。(5)如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误工需要补偿施工人员的误工费及超过3天误工需要补偿施工人员的往返路费。(6)确保无其它闲杂人员骚扰施工现场及材料保管安全。
乙方:(1)尽职、尽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2)乙方在工地上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如因乙方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完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以上合同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处置。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公证人各执一份。
附:因现在的方案与之前甲方跟发包方的方案发生变更,材料及工资有所增加,如发包方认可后应向发包方请求增加相应预算,所增加预算甲乙平分共享。
甲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时间:年月日
公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