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
2012年3月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2年03月04日10:43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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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星期一)
上午9时 开幕会
1.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星期四)
上午9时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2.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3.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3月9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下午3时 第三次全体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1日(星期日)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
下午3时 第四次全体会议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2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3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和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3月14日(星期三)
上午10时 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
5.表决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6.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7.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8.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9.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0.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闭 幕
来源:中国人大网
国家主席: 胡锦涛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吴邦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全国政协主席: 贾庆林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胡锦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王胜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明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