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1年7月11日,基础医学院2007级中医学临床方向七年制学生李某、郎某在完成探索性动物实验后,无视实验动物中心有关动物尸体处理的规定,将一批实验后的活大鼠直接放入动物尸体冰柜内,严重违反了动物福利和动物实验伦理原则。
经与主管探索性实验的教学实验中心领导和基础医学院领导协商后,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处分:
1.由基础医学院给予李某、郎某院内通报批评处分; 2.当事人李某、郎某作书面深刻检查交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
3.当事人李某、郎某各担任1天动物尸体房协管员,负责清洁卫生和宣传教育。具体日期由实验动物中心与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我们再次要求:全体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动物尸体管理规定,一旦发现违反规定,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上海中医药大学
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 2011年9月13日
(请下载后打印张贴在宣传栏内)
《110913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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