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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21:55: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物品及常用急救器材(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接到呼救电话后在3分钟内出诊。 3.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动作迅速,处理果断,病情允许搬运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治疗。转送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如遇危急情况应送就近医院抢救。

4.如病人在现场确已临床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通知其家属。院外非正常死亡,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处理。

5.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6.急诊科医护人员出诊后,由院内相应科室值班医师负责增援急诊。人员安排有困难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协调。

7.病人送至医院后应向院内值班人员进行详细交接,同时写出院前急救病历,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

8.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并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

9.遇突发公共事件(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上报医院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医院立即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必要时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系,尽力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院外与院内急诊交接制度

1.院外急救医护人员必须向院内急诊值班人员详细交代院外急症病人的病情:包括主要病史、生命体征、现场检查中的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心电监护情况及初步诊断(危重者床边交接)。

2.详细交代院外急救经过,包括所用药物、剂量、用药后的病情变化,以及病人或家属的心理状况。 3.对创伤病人必须详细交代受伤时间、部位、失血量、骨折是否开放、伤口深度及处理情况,有无重要脏器损伤等。

4.院内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必须认真听取病情汇报,并做好记录,对危重伤病员的交接与抢救应同时进行。

无主病人急诊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1.对无主急诊抢救病人,急诊科应按要求填写《无主病例急诊抢救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2.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接到有关无主病人的报告后,应协助科室进行积极救治,并通知院保卫科协助急诊值班人员尽快查明病人身份、住址等情况,及时通知病人家属来院协助救治。

3.对护送无主病人的人员,应详细登记其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备查询。

4.无主病人的各种检查申请单、处方、治疗单,应由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其欠费由急诊科统一登记,报财务科。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急诊抢救人员在医院抢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进行抢救工作。

2.一般情况下,抢救工作由急诊科在场的最高职称医师指导抢救,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

3.重大抢救由急诊科主任或副主任参加,或由相应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者指导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抢救。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配合。

4.遇到特大或群体伤害时,抢救由院抢救领导小组指挥。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或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及时向医务科与主管院长报告。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按岗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遵照各种疾病抢救常规程序忙而有序地进行工作。

5.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抢救室是危重病人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健全,一切急救用品必须实行“四定”(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保证各类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7.抢救中急救药物的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

8.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监护室或手术室继续治疗。若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继续抢救治疗。

9.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放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10.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人发病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证、物证、旁证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医师必须书写急诊病历,详细记录病情及诊治、抢救经过。 2.在首诊科室给予初步治疗抢救后,认为还有其他专科疾病,首诊医师应通知相应专科医师会诊,并做好有关检查和记录。

3.凡到急诊科的危重病人,无论属何种专科,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先抢救,同时迅速与有关专科医生联系,速到急诊科紧急处置.急诊会诊制度

1.凡需会诊的危重疑难病例,经治医师要及时请求上级医师或专科医师会诊。急危重病人会诊可直接电话联系,后补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

2.经治医师做好会诊前的准备,介绍病史及抢救治疗经过与有关辅助检查,并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签名。

3.会诊医师要明确提出会诊意见,并与经治医师共同协商制定抢救治疗方案并实施。

4.涉及多学科的急危重病例,各科应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决不允许互相推诿,延误诊断及抢救。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抢救病人病情一旦允许即应转移出抢救室。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使用过期物品。 6.抢救室每周须彻底清扫一次,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消毒。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1.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观察患者,但一般不超过3天。 2.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3.急诊观察室医师至少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4.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急救车消毒制度

1.救护车内每日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擦拭车内地面、扶手、担架、坐靠及车内抢救设备,如出诊箱、器械架等,等待30分钟后常水擦净。

2.每周一次对车辆做全面消毒,包括车内的柜子、抽屉、担架及坐靠等设施。

3.使用过的注射器、吸氧管等一次性物品按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病人在用担架前,要铺好一次性中单,使用后的中单统一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5.对传染病患者使用后的车辆用高效消毒液对车内做全面处理后再用。

产科急救工作制度

急救工作制度(精)

急救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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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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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急诊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汇总)

急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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