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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11:01: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6年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 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纠纷 【答案】A 【解析】本题考虑民事诉讼管辖。对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2.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闲置

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3.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权力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渠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选项ABC都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4.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制定,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D表述错误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公司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是()。

A.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B.王某,曾为乙企业东市场,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C.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 D.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设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时,执行期满未逾5年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选项D不当选);(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愈三年(选项B不当选);(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不当选)。

6.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此选项A不符合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选项CD不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的限制,因此选项B符合规定。

7.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是退伙的情形是()。 A.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退伙。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是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赵某、钱某、孙某各出资5万元开办一家经营餐饮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城甲企业),合伙期限为5年。甲企业经营期间,孙某提出退伙,赵某、钱某表示同意,并约定孙某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后甲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甲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对于孙某是否承担退伙前甲企业形成的债务发生争议。下列关于孙某对该债务是否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孙某不承担责任 B.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孙某承担补充责任

D.孙某以其出资额为险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承担。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9.2015年在P市成立的甲农村商业银行(下称甲银行)资本金为6000万元人民币。2016年甲银行拟在Q市设立第一家分支机构。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银行拨付该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额最高为()万元。 A.2400 B.3000 C.3600 D.420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6000*60%=3600万元。

10.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某商业银行关系人的是()。 A.该银行的董事长 B.该银行董事长的配偶 C.该银行董事长投资的甲公司 D.该银行董事长的同学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法中对贷款人的限制。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述所称关系是指:(1)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2)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1.2013年刘某为自己投保人寿保险,并指定其妻宋某为受益人。2015年刘某实施抢劫时被他人捅死。事后,宋某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遭到拒绝。经查,刘某已缴纳3年保险费。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支付保险金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保险公司应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宝现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人价值 D.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宝现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票据上更改特定记载事项的,将导致票据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该记载事项的是()。 A.付款人名称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地 D.出票地 【答案】B 【解析】本题考虑票据的记载事项。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13.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 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14.李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一辆卡车抵押给陈某。抵押期间,卡车因车祸严重受损,李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后李某无力支付2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经催告,李某在约定的合理期间内仍未支付修理费。此时,李某亦无法偿还欠陈某的到期借款,陈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依法进行拍卖,修理厂拒绝。下列关于该争议如何处理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修理费只能向李某主张 B.陈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其后修理厂应向陈某交付卡车 C.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D.修理厂可将卡车依法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修理费,剩余部分陈某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权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5.甲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甲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了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A.4.8 B.8.8 C.10.4 D.13.6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营改增”试点应纳税计算。提供餐饮服务属于营改增之后的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为80*6%=4.6万元

1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甲公司将一套机器设备出租给乙公司,收到了不含税租金10万元。甲公司该笔收入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A.1.7 B.1.3 C.1.1 D.0.6 【答案】A 【解析】本题考虑“营改增”试点应纳税额计算。有形动产租赁的税率为17%,该笔租金收入的销项税额为10*17%=1.7万元。

1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电信服务。2016年7月,甲公司提供基础电信服务。2016年7月,甲公司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提供增殖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甲公司对不同种类服务的销售分别核算。甲公司的销售税额为()万元。 A.14.8 B.15.8 C.19.8 D.30.6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试点应纳税额计算。基础电信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当月的销项税额为100*11%+80*6%=15.8万元

18.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的下列行为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商店向一般纳税人出售办公用品 B.书店向个人销售图书

C.律师事务所免费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D.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有偿运输服务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是不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故选项BD不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是免征增值税,对于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票,故C不选。

1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是()。 A.建筑公司员工接受本公司的工作任务建筑图纸 B.客运公司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班车服务 C.运输公司为灾区提供免费运输救灾物资的服务 D.母公司向子公司无偿转让专利技术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应税范围的特殊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选项A),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提供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选项B);单位或个体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选项C);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属于视同销售无形资产(选项D)。

2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下列选项中,不适用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是()

A.地铁公司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B.快递公司提供的收派服务 C.搬家公司提供的搬运服务 D.广告公司提供的广告制作服务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征收率。小规模纳税及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项目,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适用简易方法计税。

21.甲公司向乙公司临时拆借资金200万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甲公司支付利息8万元。已知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借款的月利率为0.3%,同期存款的月利率为0.1%。甲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借款利息允许扣除的金融为()万元。 A.8 B2.4 C0.8 D0.6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一般扣除项目。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准予扣除的利息为200*0.3%*4=2.4万元。

2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A.企业支付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B.企业支付的合同违约金

C.企业内经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禁止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支付的所得税税款、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企业内营业机构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都是不得睡前扣除的。

23.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确定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表述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贵定的是()。

A.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B.通过捐赠方式取得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C.通过投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D.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孩子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无形资产。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用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选项A错误。

24.某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该企业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多计提了3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了交通违章罚款1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事项,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6.9 B.7.05 C.8.1 D.10.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固定资产多计提了3万元,需要纳税调增3万元,交通违章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3+1=54万元,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应纳税所得额=54*15%=8.1万元。 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中,不能实行源泉扣缴的是()

A.某美国企业向中国境内企业投资而取得的股息

B.某美国企业向某英国企业出租机器设备,供其在英国使用而收取的租金 C.某美国企业出售其在深圳的房产而取得的所得 D.某美国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专利而取得的所得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奇特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除。美国企业向英国企业企业出租机器设备,使其在美国使用而收取的租金,是该美国公司来源于英国的所得,不需要在我国交税。

26.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2015年该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收入总额14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150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收入总额核算正确,能成本费用总额不能确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用以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25%。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12.5 B.11.6 C.8.75 D.2.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140*25%=35万元;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说的额*税率35*25%=8.75万元。

27.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是() A.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的 B.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C.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D.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的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预算调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1)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2)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3)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4)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28.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是()。 A.经营者存在垄断高价 B.经营者存在搭售行为

C.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 D.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2/3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29.2014年甲公司决定由本公司科研人员张某负责组建团队进行一项发明创造。2016年4月,张某带领其团队完成了该项任务。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有权为该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是()。 A.甲公司 B.张某

C.张某组建的团队 D.张某及张某组建的团队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力属于该单位。 30.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受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审查完毕,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期间是()。 A.15日 B.30日 C.3个月 D.9个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注册的审核。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受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二、多选题

1.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A.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 B.兑付国债本息请求权 C.兑付金融债券本息请求权

D.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制度。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使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议下列事项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有()。 A.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B.修改公司章程 C.发行公司债券 D.与其他公司合并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A.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权表的 B.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公司中股份的回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美国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名人中应当注明“有限合伙人”字样 C.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D.国有企业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B.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C.发行人的董事不得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 D.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公开转让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因此选项D表述错误。 6.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A.公司的股票被收购人收购达到该公司股本总额的70% B.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C.公司董事长辞职

D.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股票的暂停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7.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发生的抗辩,可以对抗任何票据人。该类事由有()。 A.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B.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他人假冒 C.票据背书不连续 D.票据尚未记载出票地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抗辩。汇票上位记载出票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因此这不影响票据效力,不构成抗辩事由。

8.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可以出质的有()。 A.支票

B.土地承包经营权 C.应收账款

D.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本地承包经营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 9.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定抵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双方抵消的债务,应都已届清偿期 B.双方抵消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应相同 C.故意侵权产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主张抵消 D.抵消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1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下列服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 A.贷款服务 B.餐饮服务 C.建筑服务 D.娱乐服务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试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A.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C.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所得 D.俩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所得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A.营业外收入 B.财政拨款 C.国债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选项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选项D)、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选项A,营业外收入要计入应纳所得额计征所得税;选项C,国债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1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实行加计扣除的有()。

A.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B.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 C.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赞助住处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特别项目税收优惠。选项A,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选项D,赞助支出没有优惠。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允许实行加计扣除。 14.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有()。 A.税收收入 B.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

C.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D.转移性收入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15.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行为中,属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有()。

A.某市三家期刊网络公司达成协议,将期刊下载价个固定为每篇5元 B.某药厂通过协议限定医院和药店向病人转售药品的最低价格 C.某汽车厂商通过协议要求经销商按照统一价格销售汽车

D.某酒厂通过协议限定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其生产的白酒的最低价格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纵向垄断协议。我国《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纵向垄断协议行为,主要包括:(1)固定转售价格(选项C);(2)限定转售最低价格(选项BD)。选项A是具有竞争关系和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横向垄断协议。

三、判断题

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程序。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原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的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可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为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4.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入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5.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周某向刘某推介一款保险产品,刘某认为不错,于是双方约定来签订合同的时间。订立保险合同时,刘某无法亲自到场签字,就由周某代为签字。后刘某缴纳了保险费。此时,应视为刘某对周某代为签字行为的追认。()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订立。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6.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变更。

7.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

8.转让动产所得的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按照所转让动产的所在地确定。()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应税所得来源标准的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9.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在计算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据实全额扣除。()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般扣除项目。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据实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0.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预算执行。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简答题

1.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题目中担保金额4000万元,超过总资产1亿元的30%,应当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2)不能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题目中乙公司是甲公司最大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属于“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3)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出席会议的6个董事中有4个是关联董事,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出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一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出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 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朝月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定签订了该合同。

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题目中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那么应当经全体合伙企业人一致同意才能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时成立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合同对方当事人赵某是知情人,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伙企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和销售。2016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边远地区的小区,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以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2)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3)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事项(1)中,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将资产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视同销售,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58.5/(1+17%)*17%=8.5万元。

(2)事项(2)中,甲公司需缴纳增值税。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已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本题是从珠海已送到了上海和深圳,属于视同销售,依法应当交纳增值税:(250+300)*17%=93.5万元。 (3)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综合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条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选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选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经查,甲公司、陈某在首次开庭前未向法庭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主张全部抵押合同无效不成立。根据规定,抵押权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2)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题目中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法院继续审理,甲公司不能在主张由A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陈某的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

(4)陈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陈某的抗辩(3)不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题目中是债务人甲公司自己的财产提供抵押,所以债权人应当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6)李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李某应当在抽逃出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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