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临时用电管理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3 22:16: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ZYG12.46—2009 QB

临时用电管理标准

2009-10-16发布2009-10-16实施 起草人/时间:张国辉 彭晋中/2009.9.15审核人/时间:周哲云/2009.9.21批准人/时间:刘文德/2009.9.27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程序,临时用电管理及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一切临时用电,同时也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用电。

2引用文件

3定义

4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管理。

4.2机动工程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归口管理,负责检查设备维修中心、电力自动化中心的临时用电执行情况。

4.3设备维修中心、电力自动化中心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负责临时用电回路的安全检查。

4.4施工用电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用电检查等管理,负责用电回路的设备人身安全。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所有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申请表”。

5.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用电申请表”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5.3施工用电单位负责人,在施工前到机动工程部办理“用电申请表”。

5.4机动工程部相关负责人应对用电负荷容量确认后签发“用电申请表”。

5.5按株冶内部职责划分设备维修中心或电力自动化中心送电人员应对照“用电申请表”上接电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5.6施工用电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5.7作业完工后,施工用电单位应及时和负责供电执行单位联系停电,由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5.8“用电申请表”有效期至施工任务完成。

5.9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

5.9.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能接入公用电网。

5.9.2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5.9.3在防暴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5.9.4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5.9.5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米。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5.9.6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架设防护套管。

5.9.7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5.9.8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超过12V.

5.9.9临时用电设备,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5.9.10临时用电单位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按株冶内部职责划分维修中心或电力自动化中心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9.11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9.12按株冶内部职责划分设备维修中心或电力自动化中心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5.10“用电申请表”是进行临时用电的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

5.11“用电申请表”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签发单位留存,第二联施工用电单位交设备维修中心或电力自动化中心留存。

6报告与记录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

临时用电管理方案

临时用电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

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管理标准
《临时用电管理标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