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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法院司法统计分析

发布时间:2020-03-02 19:20: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泸水法院2010年度司法统计分析

来源:泸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3日 点击:79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2010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81件,其中刑事108件165人,民商事270件,行政6件,执行97件。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76件,标的1457.05万元,审、执结率为99%。经统计,我院2010年收结案主要呈 现以下趋势和特点:

一、收案情况分析

(一)从受理案件数量情况分析,受理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院继续加强立案审查工作,广泛、及时受理各类符合条件的案件。2010年,我院受理各类案件共计481件,比上年收案485件下降4件,同比下降1%。

(二)从各类案件分布情况分析

1、刑事案件共受理108件165人,较去年的115件174人下降7件9人,同比下降6%和6%。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主要以非法运输枪支罪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为主)从去年16件23人上升至17件26人,增加1件3人,同比上升6.25%和13.0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分别为非法经营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从上年3件3人下降至2件3人,下降1件,同比下降33.33%,人数持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件(主要以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为主)从去年11件11人上升至22件22人(自诉2件2人),增加11件11人,同比上升100%和100%,侵犯财产罪(主要以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为主)从去年54件92人下降至47件79人,同比下降13%和15%,此类案件仍为刑事案件中的“大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主要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为主)从去年的19件29人下降至16件28人,下降3件1人,同比下降15.79%和3.45%;贪污贿赂罪(分别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受贿罪)从去年10件12人下降至2件5人,下降8件7人,同比下降80%和58.33%;渎职罪(分别为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从上年1件1人上升至2件2人,上升1件1人,同比上升100%和100%。总体呈现数量持平,类型减少的特点。

2、民商事案件共受理270件,比上年272件减少2件,同比下降3%,案件比例有微弱变化。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仍为民事案件的重头戏,且不断上升,今年共受理111件(离婚、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共100件,比重最大,其他抚育费、离婚后财产纠纷、赡养、分家析产等纠纷共计11件)比上年97件上

升14件,同比增长15%,离婚案件在此类案件中占90%;合同和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数都有所减少,共收合同纠纷案件79件(买卖、借款合同纠纷61件,居大头,其他建设工程、租赁、保险、经营、劳务合同等案件为18件),比上年83件减少4件,同比下降5%;收权属、侵权类案件80件(所有权类以财产损害、宅基地、相邻关系纠纷案为主共33件,人身损害类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主共30件,特殊侵权类案件共收8件),比去年的92件下降12件,同比下降13%。主要案件类型变化不大,离婚案件上升幅度比较明显,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法律意识、婚恋观及经济结构的变化有很大关系。

3、行政案件共受理6件,与上年6件持平。案件类型基本相似,主要为不服土地行政裁决、不服林地行政裁决和不服工商行政管理处罚决定。

4、执行案件共受理95件,比上年86件增加9件,同比上升10.47%。其中婚姻家庭类15件,与上年同期持平;合同类案件46件比上年同期31件上升48.39%;权属、侵权类案件21件比上年同期13件上升61.54%;刑事没收财产1件;刑事附带民事12件比上年11件上升9.09%。未结5件,比上年同期未结2件上升3件,上升150%。统计表明:合同类和权属、侵权类案件数上升较快,判决或调解后的自动履行率不高,以致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增多。

二、结案情况分析

2010年,我院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树立“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宗旨意识,深化立案、审判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积极开展好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10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76件,标的1457.05万元,审、执结率为99%。比去年同期结案483件减少7件,同比下降2%。

1、刑事案件结案情况: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08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17件26人,与上年同期上升6.25%和13.0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件3人,与上年同期下降33.33%和33.3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2件22人(自诉2件2人),与上年同期上升100%和100%;侵犯财产罪47件79人,与上年同期下降12.96%和14.1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6件28人,与上年同期下降15.79%和3.54%;贪污贿赂罪2件5人,与上年同期下降80%和58.33%;渎职罪2件2人,与上年同期上升100%和100%。生效判决被告人中判处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12人,5至10年有期徒刑17人;3至5年有期徒刑2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8人,缓刑67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人,并处罚

金86人,单处罚金13人。案件类型有微弱变化。

2、民商事案件结案情况:全年共结案270件,比上年272件减少2件,同比下降1%。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类111件,结案率100%,比上年97件增加14件,同比上升15%;合同类79件,结案率100%,比上年83件减少4件,同比下降5%;权属侵权类案件结案80件,结案率100%,比上年92件减少12件,同比下降13%。上述三类民商事案件结案中,判决60件,占总结案数的23%;调解、撤诉、裁定203件,占总结案数的76%;其他结案5件,占总结案数的2%。

3、行政案件结案情况:全年共收行政案件6件,全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4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件,驳回诉讼请求1件。

4、执行案件结案情况:全年共结案92件,比上年90件增加2件,同比上升3%,结案标的519.02万元。其中,不予执行1件与上年持平;自动履行27件比上年16件上升68.75%;和解28件比上年44件下降36.36%;强制执行10件,比上年16件减少6,同比下降37.5%;终结执行23件比上年同期10件增加13件,同比上升130%;其他3件。

三、案件特点及建议

经收结案情况统计分析,我院各类案件呈现的基本特点及建议:

1、刑事案件总数稳中有减,案件类型变化不大。传统的“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权类案件仍是刑事案件的重头戏,共47件,占总数的44%;故意伤害案件逐年增多,共19件,占总数的18%,;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建议刑事审判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快审快结的的方针政策,提高当庭宣判率和附带民事调解率,做好法庭教育工作,服务大局,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治安工作,切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持续上升。2010年未成年犯罪数为5人,从上年4人增加1人,犯罪类型都集中在抢劫、盗窃罪,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建议法院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以案说法,在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中开展警示教育,使其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3、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明显提高。近年来,院领导强调和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建立立案速裁调解机制,严格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纠纷处理原则,成效显著,调解和撤诉已成为民商事案件的主要结案方式,突显县法院公平正义、和谐司法的工作宗旨,为构建和谐泸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

保障。建议加大和完善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审查、立案、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环节,注重庭室间特别是审判与执行间的沟通衔接,真正做到释法析理、胜败皆服、按结事了。

4、执行难问题仍未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有限,大多数刑附民案件难以执行,一些借款案件无法执结,终结案件数有所上升。第三,当事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主动性不高,许多生效的调解书都没能被如期履行,诚信度底,法律意识不强。建议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力克执行难,千方百计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5、案件信息流程管理系统不够健全。大立案工作格局形成多年,但案件跟踪监督考核制度尚未健全,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建议待法院综合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后,加强系统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克服一切影响公正高效的主观因素。

6、法制宣传力度不够,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治保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甚少,许多能调解的案件没能在基层及时化解。建议在充分发挥调解主阵地作用的同时,加强法制宣传,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保持与基层司法、治保部门的密切联系和配合,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方的效果,使一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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