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
五、六年级学生到龙翔国防教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部颁
课程的要求,中小学生必修“劳动实践课”,小学高年级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由学校统
一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国家规定社会实践时间的三分之二。为了切实推进素
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动手实践的能力,丰富学生的课
外活动内容。我校决定于2014年4月1日至4月3日轮流组织
五、六年级学生到龙祥国防
教育基地参加实践活动。为了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使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告
知如下,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一、活动时间:一天(2014年4月1日至4月3日轮流安排一天)
二、活动地点:福建省国防教育福州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龙翔基地(福清市镜洋镇)
三、收费标准:按物价规定,龙翔教育基地每人收费70元(含午餐费、保险费),往
返由龙祥车队负责接送车费25元,两项共计95元。
四、活动地点简介:龙翔国防教育基地是一个较为封闭的社会实践基地,而且距离我
们学校的路程也比较近,大约是40分钟的车程。基地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宗旨,以国防教育
为主题,以现代军事武器装备及航天航海科普为载体,把教育功能和参与互动相结合,突出
亲身体验感受,实现对青少年的国防教育目的。
希望各位家长积极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密切配合学校,我们将严密组织,强化
管理,使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原则上,每位学生都必须参加,如果孩子由于身体原因不
宜参加本次活动,请家长填写好回执注明原因交予班主任。(背面附:龙翔教育基地活动
安排表)
福清市占泽中心小学
2014年3月23日
回执
占泽中心小学2014年3月23日发的《关于组织
五、六年级学生到龙翔国防教育基
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致家长一封信》于 3 月日收到,内容详知。
同意();不同意()我的孩子参加活动。年班学生姓名:家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