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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3 12:59: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沙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查与思考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只有降低和分散农业风险才能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从而保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为保证种植农民的切身利益,决定自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一年多以来,这一政策的推广普及大大降低了农业风险,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三农”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现就沙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现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以及解决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沙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过程及现状

沙河市位于河北省南部,是隶属于邢台市的县级市,地势西高东低,山区、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全市面积99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9万亩。2008年,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金〔2008〕6号),沙河市积极开展了政策性种植业农业保险。首先,在褡裢、留村、沙河城等7个乡镇办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7个乡镇办实有种植面积9万亩,当年参保面积共57328亩,其中:玉米56734亩,棉花594亩。共上缴保费1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6.7万元,省财政补贴26.2万元,市级财政补贴10.5万元,县级财政补贴10.5万元,农民群众自筹20.96万元。08年共核实成灾面积7060亩,赔付7060亩,共支付赔款60.6万元,使2370户农民从中得到补偿。从我市情况看,通过一年多的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试点区域广大群众从中受益,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市去年在平原区开展了这项工作,恰恰就在平原区发生了严重的风灾,使群众的

灾害损失得到了及时补偿,更加理解和拥护党的惠民政策,进而带动了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二是制度健全运行合理。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沙河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政策性农业保险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理赔程序趋于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呈报和理赔服务工作渐趋完善,我市出台了种植业实施细则和理赔程序,具体程序为:农户申请、村组申报、乡镇初审、相关部门审定、结果公示、赔偿农户。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和理赔服务都做到了合理规范,成立了勘查理赔小组,实现了现场定损,及时赔付,受到了广大群众普遍欢迎。

四是有效地转嫁了农业风险。农业生产面临着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双重威胁。政策性农业保险是进行农业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在政府补贴下,农民缴纳少量保险费,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就可把不可预料的农业风险损失转嫁出去,形成一种现实的互助性风险保障。同时,把农业保险费计入生产保险成本由大家承担,可以依靠大家力量建立起一种可靠的农业灾害补偿制度。2008年沙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额度达到了60.6万元。

五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面临的高风险、高投入可能会使许多潜在的投资者由于风险预期较高而放弃投资。农业保险具有的分散风险、损失补偿以及稳定收入等作用,可以降低潜在投资者的风险预期,使原本不可能进行的投资在保险保障下得以实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我市兴源农牧有限公司共有耕地1000亩,投保800亩,投保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有力地保障了他们加大投入,抓紧生产的积极性。

六是资金监管不断加强。财政部门安排专门科室和专人定期对承办公司理赔资料完整性、账簿管理、理赔金额等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赔付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国家财政补贴的及时拨付和受灾赔偿的及时兑现。同时,对保费补贴进行实时督查,防止挪用或截留,保证资金安全,落实好党的惠农政策。

二、沙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由于受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方面的影响,沙河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1、农民投保的积极性不高。一是由于农民收入不高,存在惜投心理。目前,沙河市大多数农民生活还并不富裕,一些农民虽然具有投保需求,但因收入低,投保力不从心,存在惜投心理,影响了其投保的积极性。二是农民投保意识不强。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刚刚起步,其正面效应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有些农民转嫁自然风险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不愿投保。

2、保险范围小,保险品种少。如小麦种植保险只承保因风灾、雹灾两个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保险责任范围小。同时,保险品种单一,目前共有小麦、玉米、棉花在补贴投保范围。再加上保险品种保额低,小麦每亩300元的保额偏低,赶上不好的年份,不足以弥补投入的物化成本,化解小麦种植风险。

3、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仅《保险法》第150条有“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由于沙河市西高东低,山区、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的特殊的地理位置,以致难以在空间上分散农业风险、地方财政保费补贴不具有可持续性,不能有效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

三、关于沙河市农业保险问题对策的探讨

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提高农业恢复生产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障农村经济繁荣发展,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针对沙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以促进这项利民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1、加大宣传力度,使政策性农业保险“家喻户晓”。政策性农业保险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二要赋予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职责,设置专人负责,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三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作用,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这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2、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使惠农政策有法可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对农业保险的性质、费率水平、保障范围、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保险公司责任、农民负担的保费比例、农业保险的风险准备金的提留、监管责任、财政补贴方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且制定相应的法规和实施细则,明确操作性问题,明确政府、保险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中的职责和作用,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完善费率及补贴措施,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积极完善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不断开发新的农业保险产品,努力做到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投保简便,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一是因地制宜,适当调整或降低保险费率,使广大农民群众有钱投保。二是提高保费补贴比例,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三是适当扩大保险的范围,例如将暴雨、洪水、内涝、冻灾、病虫害、旱灾等列

入保险范围。四是增加现有的小麦、玉米、棉花保险品种,将谷类,薯类、花生等北方重要农作物纳入保险范围。同时建议将林业也纳入保险范围,使祖国的大好河山增加更多绿色,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健康发展。五是国家财政给予农户更多保费补贴,使入保农民付费比例不超过保费总额的10%为宜。

4、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建议上级部门在制定农业保险的文件的时,由有关部门联合下发,这样便于相关部门进一步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减少工作的不和谐因素,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

5、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管力度,制定详细的考评方案,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保费补贴资金真正惠农;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档案,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的补贴依据,建立惠农措施的长效机制。

作者姓名:范海兴 李对林 贾建方

工作单位:河北省沙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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