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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0-03-02 06:52: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Q/HDHTXL

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HTXL-203.02-2010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0-11-12发布

2010-12-1 实施

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发 布

目 录

1.范围 ......................................................................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职责 ......................................................................5 4.程序内容...................................................................6 5.检查与考核 ................................................................24

为了使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生产部 本标准起草人:狄海龙 李晓宇 本标准审核人:梁振飞 本标准审定人:杨 军 本标准批准人:侯昭湖

本标准2010年11月发布,2011年7月第一次修订。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范围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人员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级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03)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原电力部1996)

3.职责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公司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3.2 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给的安全工作任务。各主管领导和主管上级针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未列入的中层副职参照正职的职责执行。

3.3 公司安全生产部应协助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履

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3.4 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甚至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制度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4.程序内容

4.1公司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总经理

4.1.1.1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本制度的执行,以及各部门、风电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4.1.1.2认真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做出批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1.1.3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保证公司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保证生产一线职工的思想稳定。

4.1.1.4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公司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实现。

4.1.1.5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公司党、政、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1.1.6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7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督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完善安全监督手段。支持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4.1.1.8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

4.1.1.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4.1.1.10每季度至少对一个部门、风电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4.1.1.11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安全奖惩办法。

4.1.1.12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1.1.13在定期的职代会上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

议。

4.1.2党委书记

4.1.2.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4.1.2.2负责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重伤及人身事故和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1.2.3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

4.1.2.4负责在干部考核及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1.2.5督促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1.2.6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负责领导和组织政工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活动,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遵章守纪等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4.1.2.7考察提拔干部时,把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组织安全生产的能力作为重要内容。 4.1.3纪委书记

4.1.3.1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4.1.3.2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与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核,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1.3.3在干部考核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1.3.4加强对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监察,按照《电力监察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订整改措施。 4.1.3.5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领导责任:

4.1.3.5.1干部作风腐败得不到惩治,职工有意见而情绪低落,安全生产秩序混乱。 4.1.3.5.2干部渎职、失职,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上级的安全生产措施得不到落实。 4.1.3.5.3干部违章指挥,官僚武断,作风不民主。

4.1.3.5.4经济方面的违法违纪,得不到及时监察处理。 4.1.4工会主席

4.1.4.1对公司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4.1.4.2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4.1.4.3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交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4.1.4.4参加公司重要安全活动、会议,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每月至少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一次。

4.1.4.5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部门、安监部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表彰电力生产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1.4.6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4.1.4.7由于下列情况发生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4.1.4.7.1职工的劳动保护状况和生产环境不符合要求,没有及时发现或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长期得不到解决。

4.1.4.7.2全生产中职工的合理要求,在工会职权范围内未尽到职责,未得到妥善解决。 4.1.4.7.3有关领导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群众反映强烈,未能及时制止。

4.1.4.7.4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力,职工习惯性违章严重,没有行使对行政领导的监督,长期未能纠正。

4.1.4.7.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未吸取事故教训,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4.1.5生产副总经理

4.1.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

4.1.5.2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1.5.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经常听取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汇报,支持并督促安全生产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4.1.5.4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对公司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1.5.5组织、督促“两措”计划的实施。

4.1.5.6主持安全生产协调例会;总经理有其他公务时委托主持或参加安全分析会;组织安全检查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4.1.5.7组织制订并实施生产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组织反事故演习。

4.1.5.8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的设备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4.1.5.9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4.1.5.10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生产、安全防护等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1.5.11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4.1.6经营副总经理

4.1.6.1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经营结算体系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4.1.6.2协助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4.1.6.3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4.1.6.4参加安全检查、重特大及以上事故调查等活动。 4.1.7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

4.1.7.1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业绩考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4.1.7.2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建立安全奖

励基金;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4.1.7.3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4.1.7.4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改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4.1.7.5协调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 4.1.7.6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 4.1.8副总工程师

4.1.8.1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完善技术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技术监督系统,落实各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4.1.8.2组织审核年度“两措”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四落实”,监督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4.1.8.3组织修编和审批公司系统有关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检修等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8.4负责研究和决定电网运行方式,审定电网安全稳定措施,主持电网反事故演习,解决电网建设、运行、检修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4.1.8.5审定新建、改(扩)建、大修、技改、科研等工程和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4.1.8.6组织编制并实施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和实施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4.1.8.7组织力量,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解决重大隐患;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查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和推广的安全措施和方案。

4.1.8.8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4.1.8.9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4.1.8.10审查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 4.2 各部室(风电场)领导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安全生产部部长(副部长)

4.2.1.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

4.2.1.2组织编制和修订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大修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计划,及时组织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

4.2.1.3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本年度“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2.1.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好设备的计划检修、保证检修质量,提高设备完好率,预防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4.2.1.5组织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分析会,组织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向总经理汇报月度安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经批准后负责督办检查工作。

4.2.1.6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定期组织运行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

4.2.1.7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查明责任,督促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4.2.1.8负责组织开展本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分析,防止设备损坏。 4.2.1.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问题,组织编制“反措”计划和“安措”计划,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增加安全工作上的科技含量。

4.2.1.10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以提高风电场安全运行、人身安全及现代化的管理水平,有步骤地推进安全保护设施的标准化工作。

4.2.1.11负责审批工程的开、竣工报告,做好新设备及新建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 4.2.1.12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13在施工现场有权查禁违章、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2.1.14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4.2.1.1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

规定、和指令性文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4.2.1.16组织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对“反措”和“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提出执行情况总结。

4.2.1.17组织对风场、班组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1.18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4.2.1.19负责组织春、秋两季及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部室及时汇总列入月度计划解决,并进行考核。

4.2.1.20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为依据,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的认定,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4.2.1.2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1.22组织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2.1.23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4.2.1.24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推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2.1.25经常深入班组、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4.2.1.26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责任人、责任班组的思想工作。 4.2.2计划工程部部长(副部长)

4.2.2.1组织制定基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活动,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2.2.2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

化作业,组织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2.2.3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

4.2.2.4负责基建“两措”计划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审定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各类事故措施防范得到落实。

4.2.2.5负责督促执行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2.2.6实行安全健康环境评价,采取有效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死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交通和环境污染等事故,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4.2.2.7组织制订并实施基建的人员伤亡、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4.2.2.8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基建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4.2.2.9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一般基建人身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4.2.2.10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4.2.2.11负责督促将有关职业安全健康、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的要求和措施落实在前期规划、设计中,确保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2.2.12负责组织风电场建设规划、设计审查,确保规划与设计的科学合理,安全经济。设备选型应符合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

4.2.2.13对电力生产运行和安全性评价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各项改进措施。 4.2.3综合部部长(副部长)

4.2.3.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4.2.3.2督促所辖人员主动接受安生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4.2.3.3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4.2.3.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4.2.3.5组织大力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时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曝光。 4.2.3.6做好交通、行政办公区域消防、电力设施保护、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消防设施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 4.2.3.7做好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与培训;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4.2.3.8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爆炸物品的储运、保管和使用等有关规定,对重大隐患加强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

4.2.3.9认真做好行政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调查外力破坏案件。 4.2.4财务部部长(副部长)

4.2.4.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4.2.4.2督促所辖人员主动接受安生部的安全监督。

4.2.4.3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4.2.4.4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年度“两措”费用、生产与施工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及时到位。 4.2.4.5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4.2.4.6筹措大修、技改和其它专项资金,按期到位,并监督合理使用。在资金投放时,要注重对安全生产作用较大的项目投入。

4.2.4.7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事故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4.2.4.8负责与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 4.2.4.9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被盗、火灾事件发生。 4.2.5安全生产部副部长(分管安全)

4.2.5.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

4.2.5.2协助部长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2.5.3协助部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分析会,组织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协助上级领导主持并汇报月度安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经批准后负责督办检查工作。

4.2.5.4协助部长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

项现场安全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定期组织运行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 4.2.5.5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查明责任,督促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4.2.5.6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以提高风电场安全运行、人身安全及现代化的管理水平,有步骤地推进安全保护设施的标准化工作。 4.2.5.7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2.5.8在施工现场有权查禁违章、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2.5.9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4.2.5.10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4.2.5.11协助部长组织参加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对“反措”和“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提出执行情况总结。

4.2.5.12组织对风场、班组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5.13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4.2.5.14组织春、秋两季及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部室及时汇总列入月度计划解决,并进行考核。

4.2.5.15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的认定,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4.2.5.1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交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交通、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5.17组织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2.5.18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

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4.2.5.19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4.2.5.20经常深入班组、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4.2.5.21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责任人、责任班组的思想工作。 4.2.6电气主管

4.2.6.1负责电气专业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工作。

4.2.6.2对生产现场涉及电气专业的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6.3组织开展电气专业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2.6.4编制电气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4.2.6.5根据设备、技术、工艺的不同要求,及时提出现场电气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2.6.6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4.2.6.7检查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2.6.8参加各类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4.2.6.9填报事故报告和报表,并提出技术分析和改进意见和措施。 4.2.7风机主管

4.2.7.1督促检查风电场风电机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4.2.7.2编制风电机组设备大修、计改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措施与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安全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组织和参加定期的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4.2.7.3应模范遵守上级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法令、指令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的决议。

4.2.7.4组织风电机组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以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4.2.7.5参与两措计划的编制,并负责在技术上保证计划的如期完成。 4.2.7.6对风电机的安全运行,设备起、停、切换试验中的安全技术负责。

4.2.7.7根据各个时期工作任务的不同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设备系统维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2.7.8对新工人、实习人员、较长时期脱离现场返回的员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现场实习。实习期结束应经相应级别的生产技术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给予相应的独立工作权力。

4.2.7.9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大检查,审阅风电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2.7.10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工作,并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对策。

4.2.7.11参加事故、障碍的分析讨论会,负责填写事故、障碍报告,三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和改进措施。

4.2.7.12经常深入现场、中控室,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值班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8人资主管

4.2.8.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工作列入教育、考核干部和职工晋级、评奖的重要内容。

4.2.8.2组织职工和新入厂工人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4.2.8.3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专款专用。

4.2.8.4依照劳动法录用临时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和签订计划外用工的规定。

4.2.8.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人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4.2.8.6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4.2.8.7负责安排调换职工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2.9 工程部主管

4.2.9.1在工程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工程部员工和所辖设备。 4.2.9.2制定并监督各系统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技改项目方案的实施。 4.2.9.3制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2.9.4确保各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制订系统的最佳运行方案,报上级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力图节省能源消耗。负责制定各系统的操作要求和工作指令。

4.2.9.5负责对所管辖范围的能源消耗、设备运行、工时利用、员工分配、材料消耗等各项指标提出分析报告,提高工作效率。

4.2.9.6监督下属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周而复始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按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不漏油,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的标准,严格检查督导下属。 4.2.9.7提出各系统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协助采购专业性较强的工具或零件。

4.2.9.8负责各系统的外委项目 (含外委工程、代维工程以及仪表、工具送检)的洽谈审定,监督并验收施工。

4.2.9.9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4.2.9.10负责各系统各类图纸和资料的收集、分类。 4.2.9.11负责住宅室内装修的初审及组织进行巡视检查。 4.2.10 车辆主管

4.2.10.1是车队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行驶负领导责任。 4.2.10.2 随时掌握车辆和人员情况,及时解决影响安全行车的问题。

4.2.10.3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至少二次,组织必要的安全分析会,并做到“四不放过”。

4.2.10.4 组织并参加车辆肇事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随时检查车队人员执行各项交通规则和规章制度情况,杜绝带“病”出车、司机酒后和非司机无证驾驶现象。

4.2.10.5 做好车队防火、防盗工作,加强车辆保养和维修,加强职工培训,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

4.2.10.6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4.2.10.6.1 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造成责任交通事故。 4.2.10.6.2 未定期进行《安规》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上岗。

4.2.10.6.3 对贯彻上级和公司提出的安全行车要求及交通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没有及时

传达和贯彻不力。

4.2.10.6.4 对驾驶人员监督、管理不严,违反规定。 4.2.10.6.5 车辆带“病”行驶,司机私自出车或假公济私。 4.3 风电场场长及各类人员 4.3.1风电场场长(副场长)

4.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按风电场控制未遂和障碍,不发生轻伤和内部统计事故、班组班组控制违章和异常,不发生未遂和障碍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4.3.1.2组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工作,做好所使用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4.3.1.3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3.1.4经常向风电场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4.3.1.5支持安全员的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保证活动时间和内容。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提出改进意见。并参加公司安全分析会,

4.3.1.6做好季节性预防工作,组织好春、秋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要拟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班组、专人,限期完成。

4.3.1.7对重要检修(施工)项目,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3.1.8掌握现场设备停电及检修的原因,检修工作人员条件;检查设备检修进度以及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发现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在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进行生产作业。 4.3.1.9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4.3.1.10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本风电场障碍、轻伤、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公司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备性负责。

4.3.1.11抓好输电线路设备安全运行,对威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消缺。 4.3.2风电场安全员

4.2.3.1对风电场的人身及设备安全负有监督责任。

4.2.3.2会同风电场技术员、班长及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效措施计划,报场长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4.2.3.3及时向发生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索取事故的原始资料,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参加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及时向风电场场长。

4.2.3.4每天巡视作业现场不少于两次,检查设备中各种安全措施及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制止并考核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行为。

4.2.3.5经常研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4.2.3.6每月至少参加四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对活动情况给予评价指导。

4.2.3.7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做好事故专题和综合分析,指导有关班组开展反事故活动。

4.2.3.8抓好全风电场防火工作。

4.2.3.9及时传达公司及上级下达的《安全简报》、《事故通报》,编制风电场《安全简报》,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不安全事件教训。

4.2.3.10监督防尘、防毒、防噪音等工业卫生规定的贯彻实施。 4.2.3.11监督风电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4.2.3.12检查督促风电场交通安全管理,并实施安全考核。 4.2.3.13检查风电场“技术监督”的执行情况。 4.2.3.14定期组织风电场安全大检查活动。

4.2.3.15每月要对风电场“两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 4.2.3.16搞好安全培训工作,配合技术员搞好技术培训工作。 4.3.3风电场技术员

4.3.3.1对风电场生产人员、运行及备用设备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对风电场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问题。

4.3.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有力措施实施,层层落实风电场人员安全责任制。编写本专业的反事故措施计划、检查实施情况。

4.3.3.3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

4.3.3.4督促对有关的技术监督项目的定期试验和检查。

4.3.3.5特殊运行方式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临时措施,并检查实施。

4.3.3.6根据现场实际设备和系统变更情况,及时修订规程、制度、设备标志及图纸资料等。 4.3.3.7对审批的工作票、操作票出现错误而造成的误操作事故和违反规程,违章指挥造成的后果应负领导责任。

4.3.3.8坚决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及时解决或反映运行人员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并制定措施,组织实施。

4.3.3.9对于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作业,要立即制止,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4.3.3.10对于设备抢修,运行方式变更等各种安全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保证运行方式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3.3.10发生事故及时协助场长处理事故,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或主持事故、障碍、异常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反措意见。

4.3.3.12监督检查班组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3.3.13负责编制设备定检、大修、非标准检修、技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4.3.3.14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3.3.15负责本风电场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 4.3.3.16负责对已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4.3.3.17组织修订事故备品、配件储备计划,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4.3.4 班长

4.3.4.1 对本班人员和所辖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3.4.2 分配工作时,要考虑人员是否能够保证和胜任工作的因素,对他们的人身安全负主要责任。

4.3.4.3 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总结安全工作,组织好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日活动,经常不断地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3.4.4 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图表及设备分工。

4.3.4.5 对班内人员设备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4.3.4.6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工器具严禁使用,监督全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3.4.7 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安规》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工作。

4.3.4.8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落实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 4.3.4.9 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向上级汇报,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4.3.4.10 督促全班人员定期检查设备,消除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不能立即处理的缺陷做出计划并向上级汇报。

4.3.4.11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简报》、《事故通报》以及有关技术规程等。

4.3.4.12 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汇报。 4.3.4.13 组织本班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事故防范措施。 4.3.4.14 及时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教育违章违纪人员。

4.3.4.15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 4.3.4.16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障碍、人身伤害应负主要责任: 4.3.4.16.1 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造成安全工作无人负责。

4.3.4.16.2 对贯彻上级和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4.3.4.16.3 对有关危及人身、设备安全,违章作业未能积极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对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没有积极整改。

4.3.4.16.4 对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不力,考核不严,“两票三制”执行不认真。 4.3.4.16.5 对频发性不安全事故不能有效制止。

4.3.4.16.6 安全活动日走过场、无收获、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到实处。 4.3.4.16.7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防护用品、工器具。 4.3.5 班组安全员

4.3.5.1 负责对本班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 4.3.5.2 编制本班安全培训计划,并督促执行。

4.3.5.3 组织新入厂人员、代培人员、实习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到现场工作。

4.3.5.4 督促检查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师徒合同,制定计划书,按时进行考核。

4.3.5.5 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工作,搞好岗位培训。 4.3.5.6 搞好每年的“三规”考试,组织反事故演习。

4.3.5.7 组织风电场技术讲座和技术表演会,做好考核评比工作。 4.3.6 运行值班员(主、副值班员) 4.3.6.1 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6.2 落实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

4.3.6.3 落实“两票三制”,按时参加交、接班会;根据工作票、操作票所列措施做好安全措施。

4.3.6.4 严格执行相应规程及各项运行技术措施。

4.3.6.5 参加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防汛、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联系处理。

4.3.6.6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4.3.6.7 参加安全培训工作。

4.3.6.8 按照《反违章实施细则》开展查禁违章工作,保证工作中个人不违章,发现他人违章应立即禁止。

4.3.6.9 贯彻落实部门事故应急预案,参加应急预案和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4.3.6.10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有关不安全事件。 4.3.7 检查维护人员(主检修员、检修员、辅助检查员)

4.3.7.1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服从领导、安监人员和本风电场领导的指挥,按章作业,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安全负责,对他人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批评、制止和检举揭发。

4.3.7.2 保证本岗位工作场所、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摆弄自己不懂得的机械、电气工具,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3.7.3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尽力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3.7.4 对发生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本风电场技术员和安全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调查人员如实讲清情况,并写出原始情况报告。

4.3.7.5 根据要求参加相关不安全事件、事故调查、分析,实事求是讲明经过,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建议,吸取教训,并按要求落实防范措施。

4.3.7.6 自觉参加本风电场内或公司各上级组织的安全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合理化

建议。

4.3.7.7 自觉学习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3.7.8 尊重、支持、配合本风电场安全员做好本风电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4.3.8 其他职工

4.3.8.1 自觉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遵守上级和公司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4.3.8.2 维护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器具,按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 4.3.8.3 特殊工种(火焊、电焊、起重等)要持证上岗。 4.3.8.4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和专业技术知识。 4.3.8.5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岗位易发生的人身事故的急救知识。

4.3.8.6 发生事故和缺陷时,应积极进行处理和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报告,在事故调查中如实反映情况。

4.3.8.7 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问题要积极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4.3.9 机动车辆驾驶员

4.3.9.1 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及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维护交通秩序。

4.3.9.2 坚持“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出带“病”车,不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4.3.9.3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方面的文件及通报。

4.3.9.4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交通事故应负有直接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4.3.9.5 私自出车或为私事绕路行车。 4.3.9.6 酒后开车,开带“病”车。

4.3.9.7 未经领导同意将车转借他人使用或将车借给无证人员驾驶。 4.3.9.8发生各类违章现象。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5.2 由安全生产部按标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与考核,并提出奖罚意见。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字

电业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火电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风电场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风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风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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