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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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工部 发布时间:2010-8-23 阅读:3342 次
[编者按] 2010年10月,省文明办将对我校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创建意识,积极推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特拟定20条宣传标语,望全校师生广为学习宣传。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3、创建文明学校,构建和谐校园。
4、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以德治校,彰显文明新风。
5、美化语言,美化行为,美化心灵,美化环境。
6、正人先正己,立教先立德 。
7、至真至善,做追求真理、传承人类文明的引领者。致美致用,做树立新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者。
8、德育贵在修身,文明贵在行动。
9、关注自己一举一动,创建你我美好校园。
10、创优良学风,做文明学生 ;创文明环境,建美好校园。
11、增强文明意识,提高自身素质。
12、营造学习氛围 建设学习型校园。
13、立足岗位做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
14、只言片语体现修养,小事细节彰显文明。
15、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16、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校。
17、倡导文明新风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8、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促进“节约型、关爱型、文化型”校园建设。
19、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积极创建节约型低碳学校。
20、努力提升办学层次,创建地域知名院校。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宣传标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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