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市场石油工程外包准入申报资料
第一条 准入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相应业务和项目,并按规定通过年度检验的合法企业;钻井、酸化压裂、试油、试气业务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工程技术服务业务注册资金在800万元以上,运输服务业务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生产辅助、生活类服务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二)钻井、酸化压裂、试油、试气、定向井、固井、录井、测井承包商应取得相关领域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应取得井控证、HSE合格证及相应岗位上岗证、操作证;
(三)钻井设备配套达到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井控装备;
(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质量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影响较大的社会治安事件;
(五)各项安全、井控管理制度健全,并符合公司要求;
(六)承包商承诺接受公司对施工队伍的相关管理和要求。
第二条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市场准入申请表(附件1)、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申报单位核查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申报单位出具的初审材料,设备清单、人员状况和相关证件清单由现场审核人员签字确认。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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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准入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税务登记证;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相关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六)主要人员相关证件扫描件(井控证、HSE合格证及相应岗位上岗证、操作证);
(七)主要设备清单及检测合格证书;
(八)主要井控装备合格证、试压检测报告(所提供合格证、试压检测报告、检修报告中,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器编号应与“主要生产设备”表中所列相符);
(九)其它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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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石油工程外包准入申报资料准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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