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重点工作汇报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为规范物业公司工作汇报制度,加强内部事务的管理,本着“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保证公司领导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汇报范围
凡涉及广大业主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管路冻裂、暖气片严重漏水、供电线路着火、职工打架斗殴、火灾、食物中毒等);电器及机械事故(如:锅炉运行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供电线路故障),一般故障除外。
二、汇报内容
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汇报人及联系电话
三、汇报程序
当班班组长或值班人员——43440值班人员——站班子成员
四、汇报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工作的汇报程序,要安排专人向43440值班人员进行汇报,440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及时汇报给站班子成员,以便于掌握公司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科学安排、统筹好下一步的工作。
2、当发生应急问题时,440值班人员在汇报的同时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迅速处理问题,不服从统一指挥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3、重点工作发生后,汇报不及时的一次罚责任人50元,迟报、瞒报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对单位罚款200元。
《关于建立重点工作汇报制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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