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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接收

发布时间:2020-03-03 14:51: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毕业生接收手续:

1、持学校核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成绩单》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外)均为原件并由毕业院校加盖公章,接收单位在《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上加具意见并盖上公章,有主管部门的需加具主管部门意见并盖公章;

2、凭上述材料到市人力中心接办窗口(5至10号)办理《毕业生接收函》;

3、凭《毕业生接收函》回学校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二、毕业生报到程序

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位证)、《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到市人力资源中心接办窗口开具《毕业生报到介绍信》及《入户指标卡》。

★户口在学校的直接由学校所属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户口在原籍的省内生源先到市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后毕业生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市人力资源中心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回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市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在原籍的省外生源需要准备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先到市人力资源中心报到后,凭市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毕业生报到介绍信》、《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花名册》及《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市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在各高校珠海校区的毕业生,不需要《户口迁移证》,先到市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市人力资源中心凭学校所属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直接开具《入户指标卡》。凭市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毕业生报到介绍信》、《入户指标卡》、学校户口本及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本,到接收单位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不迁户口的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交本人签名、接收单位加盖公章的《户口迁移承诺书》。

★本科如没取得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需单位出具同意接收证明并加具单位公章。 ★属珠海市低保户家庭的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生入户手续

凭《毕业生报到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及《入户指标卡》到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四、业务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中心代理部地址:前山金鸡路122号,联系电话:8582296;

柠溪分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双竹街70号,联系电话:22890

13、2297881;

金湾分中心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虹晖一路东3号003广场三楼,联系电话:7798

311、7798322;

高新区分中心:珠海市软件园路1号A2一楼,联系电话:0756-3399892,3399893

市公安局户政中心地址:珠海市胡湾路54路(原警校),公交线路有:

9、

11、

43、56路(警校站),联系电话:0756-864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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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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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接收落户

毕业生接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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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接收函

毕业生实习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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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接收
《毕业生接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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