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指导教师工作量核定及量化计分办法
(2015年9月)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院全体教职员工指导学生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的积极性,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增强学生团体活力、培养学生在专业技能方面的动手实践能力,营造我院浓郁的科研、文化、艺术氛围,进一步拓宽在校学生知识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
一、学生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的性质
1、学生兴趣小组是指教师为拓展学生专业知识层面而组织的学生第二课堂学习小组。
2、特长生工作室指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的专业技能拓展训练,并开展与专业技能密切相关的专业大赛或主题活动的学生组织。
3、每个学生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设有一个学生项目经理,由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的学生担任。新学期开学统一组织培训,寒假开学在第三周进行培训,暑假开学在国庆节之后培训。
4、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和各教研室主任组成管理小组,会同院团委共同行使对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的申报、监督、考核的权利。分团委协助教学院长做好通知发布、材料汇总等工作。
二、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的申报
1、申报时间:
寒假开学第1周开始至第2周周五结束,暑假开学10月15日截止。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不申报,本学期将不能进行补报。
2、申报要求:
(1)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原则上以专业技能类为主,申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必要条件之一:一必须是在研创新科技项目;二必须是各级各类大赛参赛项目;三是确实对学生专业技能锻炼有作用,且二级学院能够提供训练场地,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同意的可以申报。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予申报。非专业类建议以二级学院社团或其他形式开展活动。
(2)原则上每个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位,每位教师所指导的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不超过2个,每个兴趣小组人数不少于10
人,每个特长生工作室人数不少于5人(特殊情况请向分院评审组和院团委说明具体原因),面向全体成员指导次数兴趣小组在5次以上、特长生工作室在10次以上,每个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必须设有一个学生项目经理,每次活动做好过程性记录,如填写活动记录、考勤、拍照等,学期结束上交材料及汇报时,至少含5次不同活动时的照片。
(3)教师申报时须认真、如实填写申报内容,按照计划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过程将接受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分团委的检查监督管理。
3、申报程序:
(1)项目建设实行项目主持制,项目主持人需填写《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兴趣小组申报表 》(附件一)、《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特长生工作室申报表》(附件二),递交各分团委。
(2)基础部、行政部门及其他部门老师可根据指导的学生所属二级学院申报,递交各分团委,接受二级学院统一管理。
(3)由分团委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会同各教研室主任进行评审,根据项目活动计划、预期效果、验收要点、二级学院支持和创新点,在《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申报打分表》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打分(附件五),在审阅材料和论证的基础上,集体拟定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的立项项目。
(3)分团委将汇总表(附件三/四)及时交至院团委,经院团委认定后,各分团委负责向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发放活动记录本。
三、考核评优
1、分团委协助教学院长对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所在的学生进行小组活动情况调查并做好记录,每个兴趣小组每学期至少接受调查2次,作为平时成绩。
2、院团委协同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等不定期对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根据申报表(附件一或附件二)中填写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进行抽查。
3、学期结束前两周,由分团委负责组织,院团委老师和各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指导教师到到场,由学生项目经理作为代表以书面汇报和口头汇报相结合的形式汇报项目成果,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相关教研室主任组成根据汇报
和相关材料进行打分评定,评定按照《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考核表》进行(附件六),给出教师工作量,并进行优秀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的推荐。
4、考核结果 (1) 教师工作量
每学期每个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的指导教师将共获得0—20个教师工作量,考核结果分为A(90~100分 )、B(80~90分)、C(70~80分)、D (60~70分)、E(60分一下)五档, A档18—20个,B档15—17个,C档11—14个,D档5—10个,E档无工作量。考核结果由分团委负责统计于学期末上交院团委(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教师工作量考核汇总表见附件七),经教务处审定后给出教师工作量。
(2)优秀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
按20 %的比例(单位小于1的按1个计算),且基本分在80分以上(即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考核表的得分),评选出优秀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填写优秀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推荐表并于学期末上交院团委。学院将对优秀指导教师和项目经理进行表彰,颁发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优秀指导教师、优秀项目经理证书。(优秀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八)
5、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交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成果、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活动记录本、二级学院验收意见等材料,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无材料。
四、管理要求
1、各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必须自觉接受院团委、二级学院及学院有关部门的引导、协调和管理。
2、各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应坚持“业余、自愿、有效”的原则,提倡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相结合。要求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文字、图片、实物等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3、各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活动若要报道或接受校外记者采访,均须报院党委宣传部批准。
五、经费管理
1、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活动日常费用原则上由各指导教师到所在分院申请解决,可以接受科研项目资助,也可以接受社会赞助,但不允许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
2、各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在使用经费时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分别
设立总帐和明细帐,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其成员公布经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检查,定期向所属分院汇报经费收支情况。
3、经费的划拨实行阶段制,按照项目前期、中期、后期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划拨。
院 团 委 2015年9月15日
(一)申报材料附件
附件一 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兴趣小组申报表 附件二 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特长生工作室申报表 附件三 20 —20 学年第一学期( 学院)学生兴趣小组申报汇总表 附件四 20 —20 学年第一学期( 学院)学生特长生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二)考核评比材料附件
附件五 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申报打分表 附件六 兴趣小组考核表、特长生工作室考核表
附件七 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教师工作量考核汇总表 附件八 优秀兴趣小组、特长生工作室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