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粤发〔〕17号

发布时间:2020-03-02 06:27: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建设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突出社会建设战略地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明确党委、政府社会建设职责。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和督促落实机制。强化党委、政府对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十二五”期间出台我省社会建设中长期重点行动纲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优化政府职能结构,推动政府职能向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并重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政企分开,企业不承担行政职能或加挂行政机构牌子。推动政府人力、物力、财力进一步向社会建设领域倾斜。

2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将政府行业管理与协调、社会微观事务管理与服务、技术和市场服务等职能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逐步向全省推广。从2012年开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转移社会管理与服务事项,确定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重点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和社区服务力度,年度购买项目支出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重点在就业、教育、卫生、住房保障、外来人口服务、咨询经纪、鉴证评估、公证仲裁等类别社会组织开展购买社会服务,在慈善、优抚、教育、养老、助残、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戒毒康复、心理调适、婚姻家庭等领域推行专业社工服务。

二、优化社会建设资源配置,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3深入推进社会领域大部门体制改革。整合行政资源,设立省、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党委和政府社会建设工作机构。深化市县大部门体制改革,创新大部门体制实现形式,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境卫生、城乡交通等领域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决策与执行部门的协调制约机制,加快建立跨区域、跨水域、跨领域、跨部门统一协调联动的执法机制。

4深化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2011年底前,由省编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意见》,全面落实《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试行)》(粤府令第158号),积极向县、镇政府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配套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各级政府职责关系合理化、清晰化、法定化。开展中心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依法赋予部分县级管理权限。至2015年,全省特大镇普遍享有所必需的县级管理权限。深化县级扩权工作,对经济总量大、实有人口多、城镇化水平和产业集聚度高的县依法赋予地级市管理权限。强化对县、镇权力的监督约束,试行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乡镇(街道)党委会议决议报上级党委、政府备案制度。

5探索减少社会管理和服务层次。选择部分地级以上市城区开展城市基层管理扁平化改革试点,减少管理层级,撤销街道,实行“市-区-社区”、“二级政府、三级管理”新体制。适时在东莞、中山市开展“撤镇建区扁平化改革”和“联并升级扁平化改革”试点,将面积大的特大镇撤镇改区,面积较小的镇合并建区,区下不再设街道,推行“一级政府、两级管理”的新体制。选择部分县开展城区基层管理扁平化改革,探索在县城区试行“县-社区”管理新模式。

6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法定机构试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开展事业单位人事、财务、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体制改革。选择省直及广州、深圳、珠海等市涉及住房、交通、水利、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代建项目管理等领域部分事业单位率先开展法定机构试点。依法确定法定机构的权利、职责、功能、监管等事项,在法定机构内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法定机构职责、人事、财务、工作流程和日常运行等信息全面公开。

三、创新社区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创新社区管理和自治体制。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职能归位、服务职能下移。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定期定点接访社区居民制度。探索公务员轮流派驻社区服务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居委会派驻居民小区服务经理等制度。探索开展以自然村(居民小区)为基本自治单元的村(居)民理事会制度。

8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扩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并以竞争性方式,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财政支持,健全政府监管制度。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进程,除特殊领域外,将业务主管单位调整为业务指导单位。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于2011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从2012年起,全省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协会、学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兼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职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探索建立第三方机构评估社会组织资质和等级制度。探索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阳江、云浮等市政协设立新社会组织界别。

9探索拓宽群团组织社会职能。增强群团组织提供社会援助、增加社会福利、保障生产生活安全、反映服务对象诉求等社会服务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群团组织服务向社区延伸。推进群团组织财务信息公开。从2012年起,工会、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各类基金会等所有收取会费或接受社会捐赠的群团组织,依法公开财务收支情况。选择红十字会、慈善会等群团组织,探索建立社会人士担任主席的监事会制度。重点探索工会体制改革,强化工会代表职工开展劳资谈判等职责,进一步完善独立运作机制。

四、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

10完善社会领域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推进决策民主化,涉及环境、住房、社保、规划、交通收费、行政征收补偿等领域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必须履行论证、听证程序。到2012年底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制定强制听证事项目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建吸纳社会代表广泛参与的决策咨询委员会。探索建立政府间重大决策纵向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下级政府代表列席上级政府有关常务会议制度。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当分离的原则,逐步将部分行政执行职能外移到综合政务服务机构或法定机构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追究、利益冲突防范等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全面统一管理制度。选择试点创新反贪污贿赂机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专家和社会代表参与的防治贪污贿赂咨询委员会,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制定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经济社会重大事项目录,健全政治协商制度与规程。加强媒体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与新闻媒体建立公职人员联动监督机制。

11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综合性社会救助平台,提供紧急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扶残济困、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等社会服务。落实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对企业参与慈善救助、社会服务项目依法给予支持。

12完善政社协同治理机制。扩大社会力量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参与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进入教育、文化、卫生、助残、济困、体育、交通等社会事业和公益服务领域。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依托组织机构代码和公民身份证号码建立法人和个人电子信用档案,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诚信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专家学者和社会律师参与的政府法律顾问组织,充分发挥社会法律力量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集体所有土地征地及房屋拆迁、信访、社会矛盾化解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加强基层司法力量,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平台,完善社会矛盾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机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增强法律援助力量,加快实现应援尽援。

五、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平正义水平

13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实行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并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从2011年开始,各地各部门要逐步公开出国出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经费支出。抓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情况、处置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全面实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从2012年起,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实施“阳光司法工程”,重点建立立案、审理、执行、听证、文书、审务检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投诉制度,在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受理信息公开的投诉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开投诉资料及相关信息。

14推进综合政务服务体制改革。省编办要于2011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综合政务服务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省、市、县、镇、村(居)五级综合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实体大厅”与“虚拟大厅”相结合的模式,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及其管理机构,构建镇(街)、村(居)服务平台。明确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的定位。拓展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模式。整合资源,将服务中心建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受理、电子监察等于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创新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行首问责任制、集中限时办结制、委托受理制、多级联动一体制、并联会批制、电子全程监控制等制度,实现按时办结率100%。

15加快完善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快社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发展慈善事业、扩大社会募捐主体、防止利益冲突、反贪污贿赂、流动人口管理、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的立法。继续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服务领域探索创新立法方式,充分引入法律专家、社会律师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立法工作。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有机统一,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妥善处理改革创新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用好用足现行法律法规预留的改革空间及中央有关文件的特别授权,及时将有关改革措施上升到立法层面,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本《实施意见》按照粤发„2011‟17号文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其中,选择佛山市顺德区作为社会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各地结合实际选择改革重点

潭安发17号

钢青发17号

贵青发17号

黔党发()17号

平教师发17号

国土资发17号

沪人社职发()17号

沙友南党发17号

12.粤人发〔〕35号

粤国土资发235号

粤发〔〕17号
《粤发〔〕17号.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粤人发59号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