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及省运管局、市运输管理处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部署,现将治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超整治情况
在市处、区交通局的领导下,按照“实施部门联动、坚持严格执法和源头监管”的工作原则,我处根据《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加强领导,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落实责任,密切协调,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多管其下,打治结合,持续加大治超力度,始终保持了高密度、高频率、高强度的攻坚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取得了阶段成效。
(一)加大治超宣传力度。
1.通过LED电子屏、设立展板、发放小册子为前来办理道路运输业务的车主宣传讲解超载超限的危害,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公路管理和安全保护法律常识。 2.通过营口广播“运管之声”节目,宣传超载超限的危害,并举出真实案例,进行一一讲解。并解答了数名听友的关于超载超限的问题。
3.走进源头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等法规法条。
(二)配合落实“部门联动、源头治理”原则,实施抄告制。按照《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加大路面超限治理,同时对超限车辆实行登记、抄告,根据超限货物源头,抄告至政府,坚持从货运源头进行治理和监管。
通过加大对路面的超限治理源头治超的专项整治后,货运车辆大部分能做到平箱以下,加盖蓬布行驶,基本控制在上级交通部门允许超限超载10%的规定值以内。特别是55吨以上和长途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形式得到好转,货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明显降低,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老边区运输管理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