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行业
项目研究合作协议
甲
乙
丙
丁方:方:方:方:
【本合同由盈科研究院黄学宁律师提供】
项目名称:
第一条 本项目由
甲方: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丙方: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丁方: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共同合作,以方为课题组长,(获批□、申请□)经费万元,研究时间为年。
第二条 (联合申请□、已获资助□)项目研究工作分工: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三条 经费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四条 企业配套经费比例: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
所有权归属:
名誉权分享:
其他:
第六条 合作项目各方应严格遵守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除因
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得中途撤消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内,某方要求修改合同条款,须各方协商,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七条 如合作方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条款时,由项目负责人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另寻合作者。
第八条 经批准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应视具体情况将所余经费退回项目主持方,已用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审查报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合作一方在工作进行中有问题不及时报告,影响项目整体的年度进展者,项目负责人有权缓拨或停拨下一年度经费,并通报项目主管部门。如影响项目整体无法完成者,将承担相关责任,并报主管部门。
第十条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二条工作开始前,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经过方书面确认后可以延期。方不同意延期的,各方应当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方应当返还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但方可以在该款项内扣除为工作筹办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各双方若就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和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申请仲裁;
(二)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原件一式份,各方各执份。
甲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丁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