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卡商户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店)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为了拓展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影响,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内容:
凡持有*****礼品卡之人士,均可在(甲方)之主店及连锁店当现金使用。
二.遵循之规则及期限:
1.******(乙方)礼品卡之持有者在结付账款时,甲方必须验看其出示之礼品卡,必须用乙方系统进行付款。
2.乙方礼品卡客户持卡消费不受消费次数和金额的限制。
4.持礼品卡消费者在甲方店内的消费的每笔金额,乙方均提点5%。
5.甲方店内有关礼品卡收费的收费系统,由乙方进行安装。(详见清单)
6.乙方对其礼品卡如有更改或取消之情况,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期限:
1.此协议签约年限为年期。
2.本合作协议有效期:月年
四.责任:
1.甲方保证为*****(乙方)礼品卡持有者提供所承诺服务。
2.甲方可配合定期统计持卡打折消费情况,及时交流,以掌握相互合作促销的进展效果。
3.甲方需将乙方提供之卡样广宣物料放置于前台及收银台,以作指引。
4.甲方可委派负责此项活动的人员联络做好相应之配合工作。
5.签约期内,乙方设计的广宣如有涉及甲方活动内容的部分,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免费刊登,如甲方有超过免费刊登之需求, 需支付相应费用给乙方。
6.签约期间,乙方将不定期把刊登有甲方活动内容之广宣邮寄给甲方。
7.甲方涉及乙方的宣传设计及内容须经乙方审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刊登。
8.甲方如需在乙方邮寄宣传时附寄其促销活动资料,需须经乙方审核。
9.甲方如有增加连锁店或更改地址电话,及时知会乙方之最新内容。
五.其他:
12.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盖章签字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双方将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终止合同及追求违约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甲方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日期:
乙方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