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使用权证书核发
事项名称:农村四荒资源使用权证书核发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济南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申报范围:依法取得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使用权,并按合同规定用途治理开发和生产经营者 办理依据:《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以公开竞投方式出让四荒使用权,按下列程序进行:
(1)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四荒开发管理部门公告四荒使用权出让方案;
(2)竞投者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后参加竞投;
(3)通过竞投、评审确定受让方后,即时签订合同。对其它竞投者于竞投结束后7日内退还其竞投定金。
(4)受让方在期限内按合同支付首次出让金后,持合同和出让金支付证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15日内,确定四荒使用权,核发证书。
以协商方式出让四荒使用权的,签订开发合同后,按上一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需资料:
1、四荒使用权出让方所在村(居)经村(居)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四荒使用权拍卖实施方案。
2、四荒使用权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书面合同。
3、由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出具的四荒资源确认书。
4、由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确认的四荒面积、四至丈量报告及宗地图。
承诺期限:受让方在期限内按合同支付首次出让金后,持合同和出让金支付证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15日内,确定四荒使用权,核发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使用权证书核发.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