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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3-02 02:01: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人才办〔2018〕 号

关于做好我市江苏省第五期“333工

程”

1 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人才办、镇江高新区科发局,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部署会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五期省 “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全市各类组织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互联网和物联网、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注重从基础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等领域中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选拔条件

1、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

2 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第三层次增选对象中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原则上入选名额不低于20%。第五期省“333工程”第

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 的培养对象。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8年至2020年。

选拔具体条件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选拔数量

根据省第五期“333工程”增补通知,我市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1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5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拟增补名额95名。

四、选拔程序

(1)4月30日24:00前,申报人均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5月2日前,第

一、二层次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报送市人才办。

(3)5月18日前,第三层次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报送市人才办。

五、相关要求

1、各辖市区人才办和市直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申报条件、要求,择优推荐。

2、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 (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

3 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由各地各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后,集中统一报市人才办。

3、各地各部门填报的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第

一、

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附件材料一份(均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注:申请人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统一装档案袋,即一申报对象一档案袋形式,并通过系统打印材料袋封面,贴于档案袋上)

(2)电子材料:各地各部门经过排序的第五期省“333工程”第

一、

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仅需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

4、请各地、各部门于5月2日前将申报第

一、二层次,5月18日前将申报第三层次申报对象的纸质与电子材料报市人才办,地址: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五号楼530,联系人:赵伟,联系电话:84429633,邮箱地址:zjrcc@126.com。有关文件电子版下载,请登录镇江党建网——人才工作——人才政策栏目下载(www.daodoc.com/Net/al?id=181516111100416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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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申报条件、要求及清单解读

2、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附件1:

2018年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申报条件、要求及清单解读

一、申报对象的范围

要求:全省各类组织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说明:申报人员必须是全职在岗,柔性引进的人员不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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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对象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第三层次增选对象中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原则上入选名额不低于20%。

(二)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有关领域和评价标准进一步突出如下条件。

1、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有关牵头部门要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有学术造假、职业道德失范等方面问题的,一律不得推荐,已入选的及时予以惩戒、退出。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进一步突出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

6 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市级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重要贡献人员。

3、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一步突出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在医药卫生领域,进一步突出医德高尚、医疗技术精湛,疑难、危重病症诊治水平高,或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公共卫生问题,为全省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居民健康保障以及医疗新技术引进推广作出重大贡献,在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新技术引进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进一步突出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6、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进一步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注意事项:

7

1、2016年入选第五期省“333工程”第

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

2、往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3、同一人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同时申报、明确谁推荐谁负责机制。

4、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层次的培养对象。

三、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2018年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人选申报通过 “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24:00,申报截止后,申报人不能提交申报报表。各类材料需要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者数码照片。注意:相关附件是否有遗漏、图像是否清晰。

2、网上申报完成以后,申请人需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 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交设区市人才办。网上打印的申报书有水印。

3、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的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已入选的及时予以惩戒、退出。

4、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具体注意如下几点。

(1)填写内容须准确无误,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填写“无”。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信息要填写准确。

8 (3)归属设区市人才办要填写准确。

(4)学习和工作简历从大学写起,要连续完整。 (5)近五年成果是指2011年以来取得的。

(6)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要人才单位同时对思想道德做出评价意见。

(7)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 (8)所填写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

5、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对人才的需要,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的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

9 发〔2016〕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为实现我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

从2016年起,分两批选拔60名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600名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和5000名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通过培养,到2020年,第一层次6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成长为国际一流的高级专家,在相关领域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并领衔一个国际水准的创新团队,其中15名左右力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层次60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成长为国内一流的高级专家,在国内相关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做出重大贡献,其中200名左右成长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负责人或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负责人;第三层次5000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省内相关领域具有一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对专业、行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其中1500名左右成长为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省级企业科技研发平台负责人。

第二章

选拔对象

10 第四条

选拔对象为全省各类组织(含中央驻苏单位、部队)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五条

重点选拔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互联网和物联网、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注重从基础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等领域中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

第三章

选拔条件

第六条 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七条

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11 第八条

符合基本条件及第七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人选: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并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国际合作等项目,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作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医药卫生领域,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作出重大贡献,在全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

12 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第九条

符合基本条件及第七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发展潜力大,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重要贡献人员,或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主持并完成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应用高新技术成果或自主知识产权,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项目符

13 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5、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6、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第十条

符合基本条件及第七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

1、在自然科学领域,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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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4、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在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好反响,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6、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7、在工程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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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工作报告

海宁市委组织部

根河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工作总结

市委组织部通知

市委组织部工作报告

市委组织部工作报告

市委组织部职能

市委组织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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