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农机修理网点规范化管理试点建设
一、项目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
农机修理服务网络,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机械高效运行的保障。农业机械修理质量的保证,直接影响到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经营活动,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机维修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对农业机械修理网点进行规范化管理。
镇康县现有农用拖拉机7020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2273套,农田作业机械2470套,农机维修网点45个,农机从业人员8881人。 通过对农机修理服务网点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机修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维修技术水平,增加服务收入;另一方面保障农业机械的技术状况,从而使农业机械能安全、优质、低耗、高效地为农业生产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发挥巨大作用。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
镇康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是镇康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级格为正股级,是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职
能部门。
(二)单位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2、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秩序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制订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对乡(镇)农机安全生产进行目标管理及考评。
4、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5、负责对全县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农机维修网点的资质管理。
6、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核发、安全技术检验等管理工作。
7、负责办理全县拖拉机驾驶人员的考核、发证等拖拉机驾驶证业务。
8、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驾驶员进行监督管理,纠正违章、违法行为。
9、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辖区内各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1、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负债状况
2011年财务收入94.9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收入61.15万元。财务支出93.0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支出92.48万元。我单位没有任何负债。
(四)、承担项目的主要优势
镇康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是独立的国家事业单位,有核定编制12人,在编人数12人。现有农机专业技术员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4人;高级工3人。有乡镇农机监理员具有一批农机技术专业骨干,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能承担该项目任务,完全有能力胜任农机修理网点规范化管理试点建设。
三、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
(一)项目实施内容
农机修理网点等级认定监督管理,农机修理网点技术及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修理工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
(二)项目实施地点
镇康县辖区内4个乡、3个镇。
四、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一)项目实施步骤
根据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布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对全县51个农机修理网点实施规范化管理。
1、对辖区内农业机械修理网点进行摸底调查。
2、按照维修等级要求,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仪器。
3、开展农机修理网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4、对修理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5、按规定对农机修理网点进行等级认定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质量监督检查。
(二)项目实施时间进度
1、第一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对全县农机修理网点进行摸底调查,装备检测设备、仪器等。
2、第二阶段:6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全县农机修理网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进行修理工职业技能鉴定,对农机修理网点进行等级认定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使农机修理网点规范化管理走入正轨,完成试点工作。
五、项目预期目标及效益分析
(一)项目预期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农机维修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维修技术水平,按照国家对农业机械等级管理规定,对全县51个维修
点进行等级考核、发证,使农业机械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发挥出最大的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项目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对农机维修网点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提高农机维修人员的维修技术,增加自身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又保持了农业机械的作业技术状态,保证农业机械正常作业,提高农机手的经济收入。
2、生态效益:保持农业机械完好的技术状态,能最大限度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益,减少燃料消耗,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对节约能力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3、社会效益:通过对农机修理网点的规范化管理,保持农业机械完好的技术状态、提高农业生产力,保证农业机械安全、优质、低耗、高效地为农业生产服务。
六、项目技术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项目技术措施
组织县乡农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全县51个农机维修网点进行资格证管理。对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进行考核鉴定,提高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二)项目组织保障
1、设立以农机、工商组成的工作组,建立工作联席制度,讨论和决定农机维修网点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和督促检查的有关事宜 。
2、成立农机修理网点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由县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机监理站站长当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县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等部门负责人。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收集、汇总和管理试点工作信息,检查、指导、督促农机修理网点的服务质量工作。
七、经费概算
1、农机维修网点等级认定监督管理使用资金2万元;
2、农机修理网点技术及服务质量监督使用资金2万元;
3、修理工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使用经费4万元;
以上三项经费合计8万元。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