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庆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1 更新时间:2011-5-26 16:14:55 | 【字体:小 大】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推动全市青少年科技活动大普及、大发展,现制定首届庆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一、主题
体验·创新·成长—走进低碳生活
二、宗旨
树立科普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培养创新能力。
三、主办单位
市科协、市教育局、团市委
四、组织机构
成立庆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
顾问:杨生荣中科院兰州分院副院长、研究员
王玉兰州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任:董建镇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辛刚国市政府副市长
委员:赵玉发市委副秘书长
刘俞辰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生儒市科协主席
杨彦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云晓野团市委副书记
贾平市科协副主席
张建军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张耕市科协学会部部长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贾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军、张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
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示、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一)竞赛活动
竞赛活动分为两项。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其作品形式有: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科学论文。
发明创造: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中所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技术创新:即成熟、可行并在实际应用中效果显著和前景广泛的技术成果,以及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技术成果。
科学论文: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以及研究性学习优秀课题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等。
2、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科技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
科教制作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五类项目。
科技教育方案类: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
(二)展示活动
展示活动分两部分。
1、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2、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示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的情景。
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六、参赛对象
凡2011年6月底以前在庆阳市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青少年学生均可参赛,个别项目延伸到幼儿园的学龄儿童。
科技辅导员参加者应是庆阳市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校外科技辅导员。
七、申报要求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申报书要单独呈报,不得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所有竞赛项目必须有图表资料,根据项目的需要可以包括外观图、结构图、原理图(手绘或打印均可)。科学研究论文或研究项目必须附有论文全文,研究报告及参考书目,实验数据及其他必要的图表资料、证明材料等。原始材料作为附件,只需报送一份。
3、查新报告:所有竞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以申报表中样式为准。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4、学生竞赛项目的作品,要坚持“三自原则”(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和“三性原则”(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个人和集体项目均可,但集体项目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学生的合作项目。
5、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要以集体为单位申报,应具备五方面要求:(1)明确的选题目的;(2)完整的实施过程;(3)翔实的原始材料;(4)客观的实施结果;(5)收获和体会。
6、科幻画画幅规格为4开(宽54cm,高38cm)。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的个人,均可申报参赛。申报时需上报科幻画的电子版。
7、优秀科技辅导员项目,凡有条件申报方案的个人(仅限一人)均可参加。应注意活动方案不能为以往开展活动的总结,也不能为一篇科技论文,应是一项准备实施的科技教育活动总体设计方案。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发明、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凡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各级教育科学研究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专兼职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仅限个人)均可申报。
8、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包括集体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作品申报时不提供实物,只需要提供实物图纸、照片和说明,实物在终评展示时自带。
9、大赛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应由基层推荐申报。凡参加过以往全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作品,不得参赛。
八、评审奖励
1、大赛组织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及现场问辩等环节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青少年版块设立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优秀少儿科幻画
一、
二、三等奖和若干优秀组织奖。
科技辅导员版块设立优秀科教创新成果、优秀科技教育方案、优秀科技辅导员
一、
二、三等奖。
两个类别各等次奖励的设奖比例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数的5%、10%、15%。
2、学生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的成绩,将作为评选优秀科技辅导员的依据。
3、根据各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形式、学生参与大赛的情况、大赛取得的成绩等条件,评选优秀组织单位。
由大赛组织委员会颁发奖状和证书,并选拔推荐部分优秀项目、作品参加全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九、实施步骤
大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4月—5月)
1、培训各县(区)负责科技教育工作的业务主办人员和科技辅导员,并进行活动动员;
2、制定竞赛方案和评选办法;
3、成立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二)组织竞赛阶段:(2011年6月—7月)
1、各县(区)、市直各学校上报本县(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安排;
2、各县(区)组织学生参赛;
3、收集、报送参赛作品。
(三)终评展示阶段:(2011年8月—9月)
1、对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参加终审的作品。
2、组织各类参赛作品进行展示。
3、确定参赛作品的等次,公示后予以表彰。
十、组织实施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活动,并把这项活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培养未来后备人才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优势,引导青少年学生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善于探究的创新精神和敢于实践的动手能力,造就时代需要的创新人才。
2、各县(区)、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到整个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要严格规范竞赛工作程序,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3、各县(区)、学校要广泛宣传这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各县(区)、各学校应自下而上、层层开展竞赛活动,并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选报优秀作品参加全市竞赛。以竞赛活动带动全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全面开展,进而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