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须知
一、建安行业开具《外管证》需要提供资料: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2、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4、合同复印件及原件(分包合同需提供总包合同复印件)
5、《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表》(需提供当年认定的)
6、完税凭证复印件(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
附:印花税请按合同总金额缴纳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办税流程,实行《外管证》基础资料一次性备案制度,再次办理《外管证》的纳税人不需要提供上述
2、3项。
同一合同需要续办《外管证》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2、核销原《外管证》。向开具部门提供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外出经营地税务机意见栏要求加盖公章或税务登记章)以及发票、完税凭证复印件。
3、合同复印件
4、若有决算增加或补充合同的情况,提供增加或补充合同部分印花税复印件,决算及补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地产业开具《外管证》需要提供资料:
l、《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4.《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表》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若上述五证不全,有一项证明有材料也可办理)
以上为首次办理提供资料,再次办理不需要提供
2、3项
三、房屋租赁业开具《外管证》需要提供资料: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2、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4、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5、印花税票复印件
以上为首次办理提供资料,再次办理不需要提供
2、3项
四、《外管证》的核销:所有由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填开的《外管证》,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报验、登记进行税款缴纳,经营项目完工之后,要持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的《外管证》原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外管证》核销。需持以下资料:
1、《外管证》原件(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意见栏要求加盖公章或税务登记章)
2、开出发票、税票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