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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3-02 15:54: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路南区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围绕“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继续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四个干”抓落实机制为保障,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发展。

一、突出重点工作,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一)扎实推进创城工作

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将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系统推进各方面工作的重要载体。结合创建时限和创建指标的调整,按照“四个干”工作机制,梳理创建任务清单,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各相关单位每月按时上报创建进度,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要求全面完成(责任单位:食安委成员单位)。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针对“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两大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大宗食品的综合治理,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开展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坚决取缔。各监管部门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要增加抽检频次,扩大监测检验范围和品种,增强发现风险隐患能力。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加强信息通

报和分析研判,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经局、各乡镇、街道)。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采取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各种手段主动排查、解决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围绕“清底、治乱、整容”三大目标,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深入开展“三小”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三小”(即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严格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要求,落实“三小”登记备案制度,强化监管力度,综合运用执法抽检、市场巡查、有奖举报等手段,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路南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食用油专项治理: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分装企业及使用食用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地沟油”及其它不合格食用油流入餐桌(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农经局、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以保健食品原料采购、检验和使用为重点,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许可情况、人员资质、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广告牌等媒体保健食品广告的检查力度,对违法广告一律查处,对有关企业予以曝光(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宣传部等)。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养殖、收购贩运、屠

宰、肉制品加工、流通、餐饮消费、检验检疫等执法监管,重点加强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养殖、“瘦肉精”、私屠滥宰、加工小作坊、无证无照经营、食堂餐馆等方面执法整治,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农经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格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生产企业、仓储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和对易添加非食品添加剂化工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农经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深入开展酒类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对经营散装酒行为以及无证生产酒类产品和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黑窝点”予以坚决取缔(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四)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的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督办力度,定期对办结情况进行通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一律顶格处罚,对举报人按高限兑现奖励。做到投诉举报回复率100%、奖励兑现率100%,定期依法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单位: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农经局)。

(五)严惩重处违法犯罪

坚持重典治乱,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提高一般程序案件比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情会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线索移送移交、案件成果联合发布等机制,实现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

压围剿态势,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每季度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责任单位: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农经局)。

二、强化检查与抽检,实现监管全覆盖

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工作,通过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抓好队伍建设,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努力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责任单位:农经局、市场监管局)。

(一)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律。

通过监督、宣传、指导、警示等举措,督促种植养殖企业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建立种植、养殖生产经营档案,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并全部安排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禁止购进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督促餐饮服务开展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建设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网络订餐、电话订餐等餐饮服务单位送餐服务行为,实施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风险自查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农经局、市场监管局)。

(二)大力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监管责任清单和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科学制定日常监管计划和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监管全覆盖。要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为手段,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

食品初加工集中点及投诉举报频次较高等问题易发多发场所和部位。大力提高对各环节抽查比例,实现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力量下沉。建立检查台账,强化监督检查的规范化和痕迹化。开展出售过期食品药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经局、市城管局路南执法大队、教育局)。

(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频次

在保持对蔬菜、果品、鲜肉、肉制品、鲜蛋、奶粉、米、面粉等大宗食品按计划定期抽检的同时,2017年监督抽检在环节上要向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倾斜;在项目上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形成计划制定、抽样检验、信息公布、核查处置与统计分析的工作闭环,不断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经局)。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监管能力

(一)推进企业定档升级,动态管理

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以定档促升级,以量化促达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长效机制,以量化评级工作为契机,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监管措施紧密衔接,提高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经局)。

(二)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

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网格,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制度建设,各层网格要保证本级网格员和机构建设到位。各级网格要建立巡查台账,强化巡查及隐患排查的规范

化和痕迹化,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将所有监管对象都纳入监管视野,以网定人定责,织密监管网眼(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三)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以技能大培训为抓手,着力解决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照“全员覆盖、分级分类、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一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持续抓好认证审批、执法办案、监督抽验、政策法规、信息宣传“五支”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经局)。

四、落实各方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安全师配备等制度,推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食品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40小时培训制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经局)。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各项长效制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巡查的重要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使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广大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

(三)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各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的监管,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消除在摆上百姓餐桌前。认真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市场行为准则,使监管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要建立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模式,每个身负监管之责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的模糊地带。要立足实际,不断探索,逐步变原来的多头管理模式为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食物链的全程监督,让安全隐患无隙可乘(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经局、市城管局路南执法大队等)。

五、加强督导考核,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区食安办将对各执法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措施有效落实,及时对督导情况进行梳理,通报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定期将督查督办汇总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

(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

区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区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责任书内容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监管员要建立监管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巡查范围,发现的问题,现场笔录和整改意见记录等。同时根据《路南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日常督办事项等多个方面对相

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问责,对考核优异的给予表彰。

(三)加大培训及科普宣传力度

统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阵地和载体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活动。在全区各社区设置科普宣传橱窗,在所有村庄设置科普宣传墙。争取每个社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广告栏安装3-10块,每块不低于3平方米;每个行政村粉刷科普宣传墙3-5块,每块不低于10平方米。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安全用药月”活动平台,纵深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城乡行、校园行、食品药品行业道德大讲堂、公众开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此外,有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报酬保障机制,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和指导工作,实现全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轮训,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员和村、社区协管员年内集中培训1-2次,以全面提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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