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分团委宗旨

发布时间:2020-03-02 11:27: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分团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团委性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二条 团委宗旨:本条例旨在规范院团委内部工作管理,增强干部责任感和团委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履行团委职能,真正为全院同学服务。

第三条 团委的基本任务:

(一)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引导全体团员谨记江西财经大学“信敏廉毅”的校训,传播“规范稳健、应变创新、融汇万物、通达天下”的“方圆融通”的学院文化。

(三)指导团委及学生会各部门灵活多样的开展富有成效的实践活动,以深化理论学习效果。

(三)充分发挥团的组织带头作用,作好各班团支部工作。

(四)做好团员吸收工作。

(五)加强与其他学院团委干部的有益交流,学习如何做好团的工作及团员的教育工作。

(六)金融学院各班团支部、班委是学院团委的基层组织,受学院党总支的领导,由团委学生会直接指导工作。

第四条 本条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团委干部都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欢迎全院同学监督。

第二章 团委成员

第一条 凡属本院学生,中国共青团团员,均可成为团委成员。

第二条 加入团委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团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委的意愿,并递交申请书。

(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思想品行素质良好。

第三条 团委主要干部工作职责范围:

(一)分团委书记:

1、在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决议、决定,对团委和团员(代表)大会负责。

3、主持学院共青团的工作,主持召集团委的全委会,对共青团工作负全面责任。

4、出席校团委有关会议。

5、根据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要求,主持制定工作计划,并带头组织实施,落实检查。

6、指导学生会工作,协调团组织与校、院、班级各方面的关系。

7、团结全体委员,领导各部及各团支部的工作。

8、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评优评先工作。

9、负责实施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具体工作。

10、参与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向学生党支部的“团内推优”工作,参与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列席学生党支部的支委会议

11、加强理论学习,参加院党组织的集中学习。

(二)分团委第一副书记:

1.根据院团委的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工作,做好书记的得力助手。

2.认真抓好分管各部门的工作。

3.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4.认真完成书记和委员会交给的有关事宜,并对其负责。

5.定期召开院团委班长团支书例会和常委部长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党总支和校团委的指示、精神;听取院团委各部门、支部的工作汇报;检查督促院团委各部门、各支部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定时向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汇报院团委工作开展情况和一些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

7.抓好院团委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加强团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教育,健全组织,关心、了解团员、团干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

8.全面协调院团委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组织实施团的各项活动,及时、全面了解团委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总结和纠正。

9.指导学生会及各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活动。

10.保持与兄弟院系团委和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相互学习,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团委工作的发展。

(三)分团委副书记(若干名):

1.指导并监督分管部门的具体工作,严格把关,落实到位。

2.定期向团委书记作工作汇报。

3.根据院团委的工作指示精神,协调好各部门工作,使各部门工作互相配合,促进团结,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

5.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院团委的各项工作制度。

6.书记、第一副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运作。

7.根据书记的指示,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分管部门执行。

(四)分团委现有机构部门设置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素质拓展部、维权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理论研究协会、心理健康协会、少数民族联谊会、大学生演讲辩论协会,团委部门设置依据实际工作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四条成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以本团委名义举办的活动。

(三)对本团委的工作有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

第五条 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团委章程,执行团委决议,协助团委工作,接受团委监督,服从团组织的安排。

(二)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证完成团委授予的一切工作任务。

(三)及时并定期向本团委反映和汇报各项工作、活动的动态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

(四)有义务为团委奉献、热心服务,可以针对各部门提出各项意见和建议。

(五)团委成员有维护团委名誉和权益的义务。

(六)正职团委各部门成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退出团委。

(七)团委各部长、副部长每周开一次例会,讨论并总结工作,对当前工作及时作出指导。

第三章 团委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团委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更好的代表和维护同学们的权益,真正做到为同学排忧解难,做到暖人心、稳人心,在广大同学心中进一步树立团委的良好形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条例。

第一条团委学生干部纪律和要求:

(一)团委学生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品质修养:

1.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3.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效

率。

5.要有“服务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二)团委学生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团委工作,善于完成工作任务。

3.要从实际出发,要有民主意识和求实创新精神。

第二条团委学生干部任聘管理原则:

学生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聘请工作能力强、思想觉悟高、学习成绩好、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担任。第一副书记、副书记、部长通过公开竞聘的形式产生;部分副部长级干部可由团委会议提名,提出候选人名单;所有学生干部经院党总支审批通过后正式上任。

第三条团委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者,可向团委申请辞职,经批准即可离职:

(一)能力不够,开展工作有困难。

(二)不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

(三)其它特殊原因。

第四条 无故不完成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或违反团委学生会章程、损害团委学生会声誉的成员,团委有权对其进行批评直至开除出组织。

第四章 团委成员的奖惩

第一条奖 励

(一)委员可推荐为院团委先进个人、工作积极分子;部长、副部长均可推荐为院团委优秀学生干部,并颁发证书。

(二)评选时间:每学年末期。

(三)评选条件:工作时间必须满一年。

(四)评选的依据为:任期内的考核结果。考核内容包括:各部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总结;各部完成本部门职能的情况;分团委书记、第一副书记对各部门部长及委员的工作绩效和工作态度的评估;部门内部评议和相互推选。

(五)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第二条 处 罚

(一)处罚等级:部内警告、团委严重警告、团委除名。

(二)处罚措施:警告者部内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团委会依据轻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时迟到3次或无故缺席1次者。

2.私自占有或损害团委公共财物者。

3.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团委工作正常开展者。

4.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团委声誉者。

5.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团委声誉者。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分团委。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分团委有权要求修改并提出修改方案,但必须报上级组织审批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分团委

分团委工作计划

分团委学年工作总结

分团委大事记

分团委总结

分团委工作总结

分团委管理制度

分团委工作计划

分团委工作总结

分团委年终总结

分团委宗旨
《分团委宗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