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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3:31: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二级学院分团委 委员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坚持“自我教育,自我培养,自我管理”的三“自”方针 ,绝对服从院党总支的安排,配合团总支的工作。

第二条.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及外在形象,不做任何有损学生会名誉的事情。

第五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积极主动,恪尽职守。

第六条.认真履行主席团的各项决议。

第七条.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相互协助,发扬团结向上的合作精神。

第八条.坚持正常的考勤制度。

第九条.合理安排工作、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正常进行的同时,顺利完成工作安排。

第二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分团委常委是分团委委员会的核心,主持分团委的常规工作,负责制定新学期分团委的工作计划及安排等有关事宜。

第二条.分团委每周一次例会,分团委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针对下周活动进行工作布置,各部门每周一次例会。

第三条.团委负责督促和监督分团委各部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第四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五条.无故缺席者(含请假无效者),无故缺席三次,视为自动退出分团委,需按规定程序退会。

第六条.例会迟到五次劝其退出分团委,退会需按规定程序,上交申请。

第七条.例会由副书记主持。

第八条.例会实行签到制。

第十条.附各级会议要求:

一、分团委例会制度

(一)分团委例会每星期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分团委自行决定。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分团委工作会议。

(二) 会议由副书记主持,秘书长作记录。

(三) 会议讨论重大工作、活动决策及审议各部门的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和估计活动经费,并

由副书记向上级部门或有关领导请示批准。

二、部长例会制度

(一) 例会每两星期一次,例会时间由分团委常委决定、通知。

(二) 参加会议人员为分团委成员和各部长。

(三) 会议由秘书长主持。

(四) 会议内容为各部长汇报日前工作总结以及下星期工作计划以及研究各项议程。

(五) 秘书长负责考勤登记和会议记录。

(六) 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

三、各部会议制度

(一) 根据工作需要,各部不定期召开本部门会议,时间、地点由各部部长设定,原则上每两个星期一次。

(二) 出席人员为部门全体,会议由部长主持。

(三) 参加人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若因故不能出席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四) 会议内容需向分管常委汇报并交一份给秘书长做记录。

四、分团委全体大会制度

(一)分团委每学期最少召开两次全体大会,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各部长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开展及将要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 秘书长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和出勤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会议纪律

(一)分团委成员及各部门部长需统一穿着正装出席全体大会,参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以及手机、mp3等,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议室,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二)在会议期间,如果被领导,老师,副书记因纪律问题点名提出批评的,按照通报批评处理,并且由秘书长做好备案,年终考评时作为依据。

(三)未能出席团委会议和部长会议者,须事先向副书记请假。迟到或早退者应在会后两天内向秘书处递交书面说明,未交或迟交说明的视为一次缺席。

(四)无故缺席累计二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视自动退出分团委,由分团委常委做出辞退决定,并及时上报院分团委。

(五)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分团委常委做出辞退决定,并及时上报院分团委。

(六)遇到特殊情况,分团委副书记有权安排团委特别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第三章

干部产生制度

第一条.分团委常委采取自由竞选的机制,由院领导决定其任免。

第二条.分团委各部的人员设置:部长由副书记确定,各部门内部人员由部长自行组阁,需要进行调换内部人员,必须上报请常委批准。

第三条.分团委每两年换届一次,每年增补一次。分团委委员分别来源于大

三、大四学生;部长分别来源于大

二、大三学生。每年开学初挑选大一新生做为干事,考察期为一个月,符合的人员由部长提交,并经过分团委团审批,上报辅导老师,经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的分团委委员。

第四章

工作职责

(一)书记:主持分团委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副书记:协助书记主持学生会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三)秘书长:协调好主席团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如出活动的海报、横幅、展板;组织各类宣传技能比赛,如黑板报比赛,新生书画比赛等。

(五)组织部:负责开展与党团有关的活动,如组织各班开展团课,党团知识竞赛、清明扫墓活动。

(六)实践部:负责寒、暑社假会实践报告的评定,开展社区活动,暑期三下乡活动,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

(七)文体部:协调文艺部和体育部的工作。

(八)网络部:对分团委学生会各位想活动进行实况跟踪,如活动的拍照、摄影、上传,活动视频的制作,更新和维护学院网页。

(九)素拓部:以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基础,开展相应的活动,如学生干部培训。

第五章

工作守则

第一条.刻苦学习,正确地处理好学习与社会的关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二条.谦虚谨慎,严于律已,密切联系同学。

第三条.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代表同学们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第四条.接受同学们监督,抵制不正之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五条.主动客观地对分团委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自觉遵守《学生会章程》及分团委各项条例制度。

第七条.积极参加所在部门及总会其他部门活动,并积极维护分团委的形象和声誉。

第八条.在工作中积极主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工作,服务广大师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利益。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第二条.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分管常委负责解决.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因开展活动需要所写的海报,要由部长起草,经分管常委同意后交由宣传部抄写,写完后,底稿交由秘书长统一存档,注意将海报提前三天交于宣传部。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前须递交活动策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必须写明各项及预期费用,各计划须报常委核准,并向分团委委员会通报。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之前需要做好策划,编写并复制四份策划书。上交主管常委两份,交秘书长一份,自留一份。

第六条.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第七条.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第八条.每学期末,分团委各部应向分团委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第九条.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秘书处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重要的文件应交由分团委、辅导员。经审核合格后进行保管,相应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资料修改、核查。

第七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分团委经费归院学生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为私有。 第二条.分团委经费在分团委副书记的监督下由秘书长统一支付、管理。 第三条.秘书长每月向分团委常委公布经费作用情况。

第四条.各部门每次活动前,应向分团委常委上报详细经费作用计划书。申请时须说明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经费用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的两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者不予报销。批准后,由秘书长存档。

第五条.活动经费的凭证一般使用正式发票,在发票背面写清活动名称、时间、经手人签名。对不能开正式发票的购品应出据书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手人签字。

第六条.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七条.分团委所用费用应由发票持有者持发票到秘书长处登记,报销。

第八条.分团委常委,对任何使用经费的单位,个人都有了解使用情况的权利。 第九条.经费的使用应做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账。

第八章

办公室及财物的使用制度

第一条.分团委办公室的使用权属分团委所有,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条.分团委一切财物的使用权属分团委所有,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三条.一切财物由秘书长保管,由主管常委统一安排各部使用。

第四条.兴办活动需使用分团委器材时,到秘书长处登记记录,事后归还原处。

第五条.因财物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负责人照价赔偿。

第九章 考核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每学期每位成员有90分的基础分,分管常委占有10分看分管成员表现给出。采用分数评定,期末总分低于60 分者视为不合格者。

(一)例会考核:

1 .无故旷会者,扣 3 分 / 次。 召开大小会议,开会时不带记录本记录者,扣1分。先请假或持有证明者不扣分。连续无故缺席2次者按留会察看处理,学期累计无故缺席3次者作开除处理。

2 .无故迟到、早退者,视为半次旷会,扣 2 分 / 次。

3 .例会过程中大声讨论并被给予点名批评者,扣 2 分 / 次。 4 .违反例会的有关规定者,视情节严重,扣 2—4 分 / 人次。 5 .例会中能提出建设性意见者,加 1—5分 / 人次。 6. 一学期例会全勤者,加3分。

(二)站岗及执勤考核

1 .各项站岗及值勤无故缺席者,扣 2 分 / 次。 2 .无故迟到、早退者,扣 1 分 / 次。

3.站岗及值勤时违反执勤制度者视情节严重,扣 2-4 分 / 次。

(三)其他考核:

1 .工作计划、方案、总结不准时上交者,扣 2 分 / 次;未交者,扣 3 分 / 次。

2.学校组织各项活动时,能积极参加,且配合学校组织,并起到重要作用的,加 1-3 分 / 次。 3.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扣2-4分 / 次。

4.一学期无任何违纪,能较好的完成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者,加5分。

5.在完成本职工作后,主动帮助其它部门完成任务,根据工作态度及工作成绩,加1—5分。 6.积极为学生会筹划活动并被采纳者,加3分。

7.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3分。 第二条.考核结果:

1 .学期末公布每名成员考核分数。

2.不合格者开除学生会并在两学期内没有任何评优资格。

3 .所有考核记入期末考核中,将以此为基础,考核分数达到90分者在操行分上可额外加2分,低于60分者则扣1分,高分者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以及学生会优秀成员和优秀干部的评选。 第十章

奖惩制度

一、处罚制度

第一条. 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分团委干部、干事,经分团委常委审议,并报院团委批准,分别给予分团委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留职查看、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分团委常委会议,给予除名。

第二条. 凡在职期间被给予处罚的干部、干事一律取消该学年度的评优资格。 第三条. 对部长级以下干部、干事处分由部长申请,主管常委批准。

第四条. 对部长级以上(包括副部长级)干部的处分,须由主管常委申请分团委通过,并向分团委委员会通报。

第五条. 所有处分均由秘书长整理备案。

第六条. 随意擅自退出分团委并无退会手续者,由分团委向院内申请取消其该学年一切评优资格。

附:请假及其处罚制度:

1、请假要提前申请,并由会议组织者签名。事后请假时间限定一天之内。

2、无故缺席一次口头警告,二次通报批评,三次由秘书长提上团委讨论,将其除名。

3、部长例会,分团委例会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分团委全体大会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各部会议请假限制次数自定。超过限定次数者由秘书长提交分团委常委将其除名。

二、奖励制度

1、分团委对各级干部干事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均予以奖励,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表现优秀的干部可由部门申请,将材料交到主席团评议,无异议可参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等的评选。

2、学期中给予分团委内部表扬,学年末授予系级“优秀干部”或“优秀干事”称号。

第十一章

文档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是本会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两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我会主办的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档,送档的资料须是秘书长认可。

第三条. 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师院横格纸、碳素墨水工整誊写。

第四条. 分团委常委可直接查阅文档,其他人员在上述干部在场时可以查阅文档。

第五条. 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档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作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借用人在日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如有遗失,视所借档案的重要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条. 每学期末,秘书长应清点文档,保证各文挡完整齐全。

第十二章

值班制度

第一条. 秘书长负责安排好每天的办公室值班部门及人员,各委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值班。

第二条. 在值班室必须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到。

第三条. 在值班期间应保管好办公室内的一切物品,有物品出借时必须做好登记。

第四条. 值班时应注意办公室卫生,在值班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

第五条. 各部部长应告知部员值班注意事项,不可在办公室随意打闹、喧哗。

分团委学生会宣传部管理制度

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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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学院分团委工作制度暨管理制度

生物医学工程分团委学生会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分团委工作计划

分团委学年工作总结

分团委大事记

分团委总结

分团委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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