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少年儿童短式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宁波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参加单位
各市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男、女双打。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14日至17日 地点:宁波市体育中心网球馆
六、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 名,教练员2 名,各年龄段男、女运动员各5 名。
(二)年龄规定:
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3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者。
(三)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至少是二代身份证含照片的取证单)。
七、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4个队以下(含4个队)进行单循环赛;4个队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蛇形排列方法”分成A、B 二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A、B 组的第
1、2 名,
3、4
1 名分别进行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各组1—8 名。单打、双打赛制视报名情况另定。
(二)团体赛由两个单打和一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和双打。每个团体至少要有三人以上参加,两个单打必须由两名队员出场参赛,并只允许两名单打参赛者的其中一名兼双打。
(三)每次团体赛运动员出场顺序采取任意排名的方法,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三份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名后,于赛前十五分钟,比赛双方同时将该表递交赛会指定裁判员,经审查合格后将其中一份同时交予对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一律不准更改。
(四)比赛采用3 局2 胜制和分单元紧跟前场制;比赛采用11 分记分制。每局比分10:10 时,须有一方连续胜2 分为该局胜;14:14 时,加赛一分定胜负,获得该分的一方即为胜局方。
(五)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三队(人)或三队(人)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依次判定名次(在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只剩两个队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1、该队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场数;
2、该队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局数的百分比;
3、该队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分数的百分比;
4、抽签。
百分比的计算公式=胜数÷(胜数+负数)×100%
2
(六)确定种子:男、女团体赛和男、女单打均依据2010年省运会短式网球比赛团体名次和单打名次进行抽签。
(七)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短式网球竞赛规则。
(八)各组年龄均不能以小代大,以大代小参赛。
(九)使用中国网球协会指定的短式网球器材和比赛用球。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和单打、双打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各项目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方法另定。
八、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10 天,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以电子稿形式报寄省体育局训练竞赛处王振璋(邮箱:luesone@126.com)和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黄文婷(联系电话:83871735,邮箱:xiaoqiuzxbm@163.com),并将报名表原件经市体育局审核盖章后,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小球系
黄文婷
邮编311231。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报到地点由赛区通知)。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30 天内,一人一份),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三)裁判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四)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 元。比 3 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九、仲裁和裁判员
另行通知。
十、经费
竞赛费用按2011年浙江青少年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自缴伙食费每人每天15元。
十
一、本规程解释权归省体育局所有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