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12年举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3年7月15日—7月16日在河源市体育运动学校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县区
三、竞赛项目(男子:18枚、女子18枚、共36枚)
1、
2、女子:44KG 48KG 53KG 58KG 63KG 69KG。 男子:52KG 56KG 62KG 69KG 77KG 85KG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1.严格按照《广东省第十届城市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2.凡参加过广东省第十届城市运动会预赛资格被确认的或未被确认过骨龄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五、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男运动员12人、女运动员12人。每单位可报领队一名,参赛运动员人数在11人以上的单位可报教练员2人;9人以下的单位可报教练员1人。
2、每个级别每单位限报2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否则作弃权论处
3、省级运动队的队员(包括集训运动员)不再回队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男子进行六个级别、女子六个级别总成绩的比赛。
(二)运动员必须穿举重服、举重鞋出场比赛。
七、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中国竞赛规则。
八、裁判员
裁判长及部分裁判由市体育局指派,名单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个人
各级分别按总成绩录取前六名,按
7、
5、
4、
3、
2、1计分,前三名授予金、银、铜、牌。
(二)凡破省记录者(总成绩)加10分。
团体:按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在各级别比赛被录取名次得分和破记录加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男、女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计入代表团总分)。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两个队;运动员每队男、女各评一人;教练员和领队按到会人数的10:1评选。裁判员、工作人员各评五人给奖。
十、报名及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单一律用打印机打印好后于6月10日派专人到保山市体育局办理报名手续。
(二)各代表队于7月14日到大会报到。
(三)裁判员于7月13日报到。 十
一、经费
各参赛单位往返差旅费自理。其它费用另行通知。
十二、其它
(一)对违反严禁使用兴奋剂的处罚,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