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材料安全检查要点
1.基本要求:自动或遥控设备的周围有防止非操作人员接近的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危险部位有标志、有防护措施;裸露转动部位有护罩;人孔、吊装孔、地坑有防坠措施;燃气炉窑和管道的仪表室有低压报警器和灭火装置;可能泄漏或滞留有毒有害气体的地方有自动监测报警装置;易燃易爆和高温明火场所禁穿化纤服装;设备检修设专人监护。
2.原料:料场内同时选料人员不少于2人;料斗、料仓按有限空间对待;标明干燥筒体的危险区域并设警示标志。
3.原料煅烧:竖窑岗位配防毒面具,禁止单人作业;停风出料的竖窑不允许停风机;竖窑检修要保持窑内强制通风;窑内按有限空间对待;回转窑点火前要强制吹扫。
4.破碎、粉碎、磨碎及筛分:球磨机湿式细磨铝粉要定期放气;筛子压料禁止强行启动;职业卫生措施齐备。
5.配料、混合:非操作人员禁止搭乘配料车;石灰消化器出入口有安全罩;大型混料机检修门设连锁控制。
6.成型:防冲压保护;模具超过50kg设吊具;摩擦压砖机摩擦轮周围设安全防护平台;液压机有防过载保护。
7.干燥、烧成:电拖车有声响及警示灯光设施;干燥车轨道两端安全车档完好;室式干燥器(负压工作)局部通风设施完好;电热干燥室门电气连锁,门开启时切断发热体电源;隧道式干燥窑门封闭严密,禁止人员进入窑内拽车;推车机和窑门升降装置行程限位保护完好;进车侧与出车侧联络信号完好;窑尾设紧急停车开关;鼓风机事故信号完好;装窑时窑内两侧的砂封槽保持密封;焙烧场地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出窑卸车时砖表面温度低于60℃,并采取降温措施。 8.成品加工:机械防护;除尘。
9.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极头冷却循环水防漏装置完好;炉台绝缘胶皮衬垫完好;双人操作;遥控监视炉料;炉体烧穿禁止用水灭火;周围无易燃物品;三相炉、收集器、针刺机连锁完好;给针刺机换针时要戴防护镜;烘炉设备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 10.电熔制品:提起电极要先切断电源;浇铸的干燥要求。 11.浸渍:浸渍系统防火装置和消防设施完好;沥青槽排气管畅通。 12.电气:靠近高温设施的电缆采用铜芯;远程控制设备及长距离输送机设机旁事故开关。
13.动力管线:燃气、燃油、煤粉管道(蒸汽、氮气)吹扫接头与逆止阀完好;燃气、燃油、煤粉管道静电接地装置完好;煤气助燃用的空气管线总管低压报警装置完好;空气管末端放散管及防爆薄膜完好;煤粉管道转弯处禁用法兰连接,所设防爆阀完好;动力管线气密性试验合格;沥青管道阻塞要用蒸汽处理,禁用明火烘烤。 14.防尘防毒: 15.健康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