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 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 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 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 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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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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