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自2009年,**县区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县区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顿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力度,使我县区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将我县区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自查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自查工作评估对象
1、药品及医疗器械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
四、自查工作方式及时间安排
1、2011年7月1日至10日开展自查评估工作。
2、采取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看资料、去现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依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内容,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自查评估存在的缺陷
1、**分局是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派出机构,作为药品监管的最基层单位,对于部分专项行动,分局承担监督检查工作,不再下发具体文件。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材料中,部分文件为市局下发的文件,分局未制定。
2、评分表第四十五条,分局无不良反应监测基础设施及其配套的建设。
3、对于基层分局,部分工作无法执行,如第二十八至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等,具体工作由省卫生厅、省食药局或市食药局执行,未见相关内容。
六、自查评估得分
根据评分标准,**县区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组认为,对于基层分局,五十八条内容中,属于合理缺陷的有十一条,共计18分,不合格项目一条,共计1分,得分为81分。根据科学计算,考虑合理缺陷,最终得分为99分。
附:**县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评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