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发[2010]7号
林家坪镇人民政府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确保烟花爆竹正常安全经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安办2010年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乡政府决定成林家坪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秦保成(副镇长) 副组长:李海保(安监站长) 李 荣(供销社主任) 贺永峰(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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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茂宁(工商所所长)
二、严格发行职责
为切实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的经营安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整治组要切实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储存的安全监管。两个基层供销社要加强对本系统各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加强行业自律,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公安派出所要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工商所要加强对未依法取得烟花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依法取缔工作。各部门要协调联动,积极配合,确保平安。
三、加强日常安检,确保平稳运行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小组,要切实加强各经营门市和专柜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彻底整治到位,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坚决取缔,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圆满成功。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报:县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
送:各村、各企业(单位)
林家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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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整治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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