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社会中介机构在汉中市开展工作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到陕西省汉中市开展安全评价(或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为了切实做好在汉中的安全评价(或设计)工作,更好地为汉中的安全生产工作服好务,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陕西省省外安全中介机构备案暂行办法》和汉中市《关于加强对安全生产项目建设中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规范本单位从业行为,认真学习和遵守汉中市对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按照汉中市《关于加强对安全生产项目建设中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有关资料,且保证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三、按照要求,选派到汉中开展工作的人员,均是我单位注册的专职安全评价或设计人员。
四、客观、科学的开展安全评价或设计工作,坚决做到:
(一)评价或设计人员未进行现场勘察,坚决不出评价报告和设计专篇;
(二)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坚决不出评价报告和设计专篇;
(三)给生产经营单位提出需整改的问题,未整改到位,坚决不出评价报告和设计专篇;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提交的资料不全,坚决不出报告和设计专篇。
五、严格管理公司资质证书,若发现我单位有出借资质、转让评价和设计项目等违规、违纪行为,愿接受安监部门的处罚。
安全评价(或设计)机构(盖章)
年月日
附件
2安全评价(或设计)机构开展工作报告表
材料: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影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影印件。
3.甲级或乙级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影印件。 4.本机构评价或设计人员资质原件复印件。
安全评价或设计机构(盖章) 报送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安全评价(或设计)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
备注:安全评价或设计机构现场勘察人员应有两名以上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或设计专
篇)编制人员,所有人员须亲笔签名。
附件4
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主要编制人员表 委托单位:
评价(或设计)单位:
备注:上表中所列人员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复印无效。安全评价或设计单位对以上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机构负责人签章。
安全评价或设计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