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公告第789号 【发布日期】2008-01-18 【生效日期】2008-01-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建设部
建设部公告第789号
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 经审核,现批准天津市建筑设计院、洛阳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晋升为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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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6号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789号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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