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核准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指南
一、许可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84 号)
二、资质标准
1、《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84 号)
2、《关于开展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建规函 [2008]17 号)
三、资质许可
1、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资质许可:甲级资质;
2、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的资质许可:乙、丙级、暂定资质(有效期2年)
四、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资质,提交以下材料:
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
2、《规划编制单位基本信息申请表》;
3、县(市)或设区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4、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5、企业章程(合伙协议);
6、与资质要求相符的技术骨干的《技术骨干基本情况表》和其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7、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材料(质量管理框图或通过质量认证证书);
8、专职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人事代理单位证明、现单位聘用合同);
9、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资质升级、延续、核定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上述
(一)中要求提交的材料;
2、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五、数量限制:无
六、办理期限:9个工作日(办理期限不含专家评审、现场勘察、公示以及企业补充材料、陈述和投诉举报处理时间)
七、收费:无
八、受理部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九、联系电话:0791-6270103
《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核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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