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系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凡学校购置的仪器设备,均需入库登记建帐。
二、实验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外借和随便拆改,确需外借或拆改时,必须说明理由,报主管部门批准。
三、对出故障的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各实验室工作人员维修,对超出维修能力的故障,可向教务处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联系外协维修。
四、各实训室工作人员要加强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修,按其不同的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潮、防水、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以确保其应有的性能和精密度,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五、管理人员对实训室所属仪器设备负有全部管理责任,因管理不善、借用等责任原因造成仪器设备丢失,都要照价赔偿。
六、实训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按实训要求使用仪器设备,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实训习惯。
七、因正常实训教学自然损坏仪器,一律作报废处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书面手续。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经营管理系
《实训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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