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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人员入职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1 17:08: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聘员工入岗须知

一、新员工报到

1、新员工是指经过学院正式招聘程序确定,并由人事处正式通知可以入职上班的员工;

2、新员工在接到学院人事处正式录用通知后,按照要求的时间持录用通知书到人事处报到;

3、新员工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天(不含)未来校报到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4、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其他单位离岗证明书、身体健康证明(本年度);

5、证件核实完毕后,人事处输入指纹,确定员工编码,同时向后勤处通知准备安排住房;

6、新聘的教职工办理报到手续后,须及时上交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另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财务处办理工资卡。

二、工作任务安排

1、人事处按照本期人才引进计划,根据录用通知书安排岗位,出具岗位入职工作派遣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人事处存、第二联部门存、第三联后勤住宿安排、第四联回执);

2、新员工根据岗位安排,持人事处派发的工作派遣单到部门报到,所在部门接到新员工报到工作派遣证后,填写工作派遣回执单返回人事处,并安排新员工工作任务;

3、部门负责人向新员工介绍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三、住宿安排

1、新员工到岗后,部门安排专人陪同到后勤处安排宿舍,后勤处发放住房钥匙;

2、又后勤处确定配备房屋内的床铺、柜子、椅子、电气设施和其他物品;

3、房屋安排就绪后,新聘员工将房屋安排回执单返回交人事处。

四、报到须知

1、新聘人员入职一个月内到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再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自负。

2、原则上新聘教职工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即将到期时,本人写出书面转正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到人事处领取转正考核表,填好相关内容后交所在部门。

3、新聘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写出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申请,经部门领导、人事处领导签字同意后,由人事处为其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并提交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医疗手册之用,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医疗卡、公积金卡、证件正反两面复印)。社会保险相关知识可以参阅学院制定的社会保险知识手册。已办或社保在办理之中尚未停保不需我院再办的要向人事处说明。未提交书面申请的我院视同已经办理或放弃办理。

4、新聘教职工须认真学习《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员工管理暂行条例》、《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和学院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特别是请假须到人事处领取请假条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交人事处备案,未备案的按旷工处理;离职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到人事处。

6、新聘教职工要认真阅读此提示,相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教职工本人失误未能及时办理,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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