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监狱系统改造罪犯工作十项承诺
一、依法对罪犯实行科学文明管理,不体罚虐待罪犯、不刑讯逼供、不侮辱罪犯人格、不违规使用警戒具。
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公开、公正、公平地申报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保外就医。
三、保证罪犯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保证罪犯吃饱、吃熟、吃热、吃得卫生,有病予以及时治疗,尊重少数民族罪犯的生活习惯。
五、保证罪犯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认真开展对罪犯的思想、文化、技术教育。
六、依法组织罪犯生产劳动,搞好安全生产,做好劳动保护,不搞超体力劳动。
七、保证干警为警清廉,不索要不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不收受贿赂。
八、依法做好罪犯会见工作,对来监狱会见的罪犯亲属文明接待。
九、保证举报监狱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罪犯及其亲属不受打击报复。
十、保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征求检察机关和罪犯亲属的意见,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及时处理和采纳。
前言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依法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进行关押和改造的场所。监狱工作方针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监狱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依法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监狱工作方针,维护监狱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增大监狱执法工作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确保监狱准确执行刑罚,实践依法治国的要求,我省监狱系统全面开展了狱务公开工作。
为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加深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对监狱执法工作的了解,强化社会各界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进一步促进监狱执法的公正与文明,我们编印了这本《狱务公开手册》,供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和社会各界参阅。本手册的主要内容有:罪犯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监狱对罪犯行政奖惩、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主要执法工作的条件与程序,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河南省狱务公开工作制度等。将监狱的执法制度予以公示,旨在恳请社会各界人士和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对我省监狱执法工作予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我省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正确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