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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研究生新生户口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1 23:02: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郑州大学2011年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

须知

根据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郑州大学2011级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或不迁入我校。不迁移户口不影响在校学习及生活。

二、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请按以下规定和要求办理。

(一)使用公安部统一印制的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证”各项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涂改后加盖印章也无效。

(三)“户口迁移证”中身份证编码一栏,由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填写完整的身份证编码(按18位数填写);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年月日须与本人身份证编码以及高考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四)“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栏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和户籍内勤印章,加盖其它印章无效。

(五)“户口迁移证”持证人姓名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六)迁入地址为郑州大学或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科学大道100号。

三、新生到校后请留意保卫处办理户口的通知。保卫处将在2011年9月17日—18日在综合管理中心一楼中心大厅收缴新生户口迁移证。届时须提交①户口迁移证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④一寸彩照两张。

四、户口在我校的学生考取我校研究生或博士生的,因需将其户口从原年级迁出后再迁入2011级,此情况学生也须在上述时间地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交材料同上。

五、户口迁移证收缴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届时末能提交迁移证的同学应及时入回原迁出地。过期我校不再受理。

郑州大学保卫处

201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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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办理新生户口须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新生户口办理须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新生户口办理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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