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的安全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学习和劳动,我园在努力做好幼儿保育工作的同时、特签订教师与幼儿家长的责任状、从而更好的保障入园儿童的安全。
一 幼儿家长责任
1 每天接送孩子,送孩子入园时,应该把幼儿当面交给教师;幼儿离园时,须其家长(监护人)亲自来接。如有特殊情况委派别人来接时,须持幼儿父(或母)的身份证来接幼儿。
2 幼儿入园之前,其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玩具、药品、针、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机等任何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3 严格执行本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送幼儿时,须事前通知幼儿教师,以便做好幼儿的安置工作。
4 送幼儿入园时,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过本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的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若幼儿生病,家长要积极治疗,待病愈后才能将幼儿送至幼儿园,不得让生病的幼儿入园。
5 幼儿自带食品,要卫生、无危险性。(花生米、果冻、泡泡糖、棒棒糖等食品不能携带入园,否则,后果自负。
6 幼儿由家长接走后,不要在院内逗留玩耍。如果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
二 幼儿教师责任
1 幼儿入园时,教师要及时给幼儿签到;下班时,教师要坚持全班每一名幼儿接走后,方可下班离园。
2 认真做好晨检和午检工作,及时发现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和有无携带危险品,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随时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对生病的幼儿要在第一时间内实施救治并通知家长。
3 教师要“爱孩子、赛妈妈”,不准责骂幼儿;不准给幼儿起绰号;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 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幼儿的保育工作,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5 要坚守工作岗位,将幼儿的活动范围控制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严禁师生分离。随时检查幼儿活动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有无安全隐患,有隐患的要及时排除。
以上各项分别由幼儿家长和值班教师各负其责
此协议一式三份,幼儿教师和幼儿家长签字生效
幼儿教师签字:
幼儿家长签字:
二O一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