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金使用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资金应按照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时到位;凡有多种资金来源的项目,要求各种资金应同步到位,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年度投资计划所列的各种建设资金要直接下达到项目法人。
使用建设资金,应当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确定的工程内容、规模、标准、设计方案和使用范围以及下达的计划。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国家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建设。动用基本预备费应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批。非生产性项目支出要实行预算管理。有关单位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建设资金使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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