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俪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关于落实
《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
青岛俪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按照《山东省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青安监[2013]161号文的精神及要求,对照大检查的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自纠,检查过程中发现了有部分不符合项,不符合项已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关于甲醇储罐距离车间的有效安全间距不够的问题,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做了其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了危化品的安全储存。
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签名)
青岛俪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公章)
2013-11-28
附件: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一览表
《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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