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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常识

发布时间:2020-03-01 19:34: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民间借贷法律小常识

1、民间借贷纠纷,应当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提供不了,该怎么办?

答: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2、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可以是多少?

答: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依法不予保护。

3、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放贷或者计算复利的,该怎么办?

答:只还本金。

4、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无法证明的,该怎么办?

答: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如果你知道借款人进行非法活动,还借钱给他的,怎么办?

答: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借款而获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6、什么时候就是保证人了?

答: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且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字、盖章的或注明是保证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7、债务人转移、变卖、藏匿他的财产的,该怎么办?

答:如果这部分财产与案件有关,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责令债务人提供担保。

8、别人以你的名义去借钱了,怎么办?

答:如果你不承认,而别人又不能证明的,由别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夫以妻的名义,或者妻以夫的名义借款,就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9、借条和欠条一样吗?

答:不一样。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2年从你主张还钱的时候起算;而欠条则从出具欠条的时候起算。

10、2年诉讼时效过了,借款人还钱,我们还能要吗?

答:可以,合法。

11、合同一定要有书面形式吗?

答:不一定,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还可以是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

12、合同签订后,可以解除吗?

答:可以,但必须满足一些条件。例如:(l)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情形;(4)对方严重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3、因为工作开车出了事故,该怎么办? 答:(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亲属为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误工等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21、工作时没有签订合同,拖欠工资也没有欠条,该怎么办?答:可以对老板电话录音、找至少两个的证人证言,然后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或申请劳动仲裁。

22、在超市存包丢失,到底谁该为此负责?

答:如果是人工存包,存包丢失,超市应当负责;如果是自助存包,存包丢失,超市不承担责任。

23、你获得的赠品或者奖品存在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答:仍然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维修、调换,或者赔偿。其售后保障对质量不得有折扣。

24、超市、店铺是否有权搜查您的身体或携带的物品?

答:无权,即使他认为您可能存在嫌疑时,也不得私自搜查,必须由公安人员来进行。

25、商家真的享有“保留最终解释权”吗?

答:不享有,除非商家尽到了详细、真实的告知义务,否则对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应当由商家承担不利后果。

婚姻家庭小常识

怎样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答:(1)重婚或有配偶的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14、离婚了房子怎么办?

答:房子的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2)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3)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还可以采用竞价方式解决,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15、离婚时孩子判给谁?

答: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6、子女的抚养费问题?

答: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17、认定“第三者”的关键证据是什么?

答:(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书面证据;(2)嫖娼事件被查处的警方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婚外情后的处理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5)捉奸在床的证据。

18、青春损失费合法吗? 答:毫无根据。

19、恋爱期间互赠的财物,在分手后,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一方赠送给对方衣物,或双方互有赠送,分手后一般不应讨回;

如一方以为会结婚,花了较多的钱,分手后,对方应归还部分东西,也可折价归还;

如果恋爱期间,双方的劳动所得混合在一起,不分彼此,分手后,应作为共有物,考虑出钱多少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割。

西藏民族学院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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