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资料室为本校教师阅览资料的场所。室内禁止交谈和大声喧哗。
二、保持书刊完整清洁,不得随意在书刊上涂沫,勾划或拆毁。如丢失或损坏,按规定赔款。
三、如果要把书刊带到室外,须办理借阅手续。
四、阅览后请将书刊放回原处,保持书刊陈放条理。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六、严禁在室内吸烟。
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2013年10月
《教师资料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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